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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平:全面禁食野味决定生效!但海鲜怎么办?!

作者 :ヤ洃冭誏 2020-02-26 16:21:31 审稿人 : admin

  导读:不管怎样加强加大加重对违规违法获取、销售、食用野生动物者的处罚我都举双手赞成,但是“野生动物”这四个字的范围太大了,包括野生昆虫和海洋鱼类都是野生动物。如果未来真的立法全面禁食一切野生动物,那到时候连吃盘三文鱼、吃串鱿鱼须都成了违法犯罪行为,这可如何得了?

  现随着新冠病毒的爆发,人们对违法食用野生动物的现象十分深恶痛绝。目前,禁止和拒绝食用野生保护动物已经成为了全民共识。此前我国是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对很多野外生存的保护动物都有禁止食用或猎杀的法律规定。对违法偷猎或杀害这些保护动物的犯罪行为,都有相关的刑事处罚规定。

  民间呼声极大的“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其实用词是不够准确的,因为人们已经下意识地把海鲜、野鲫之类的常识性、必然性、必须性野生动物排除在外了。所以民间呼吁的“全面禁使野生动物”其实是指排除海鲜等必须、必然、常识性野味之外的“全面禁止”。舆论呼声用词不精准没有关系,可一旦涉及立法层面就不行了,用词必须十分精准才行。立法无小事。

  最近我关注到有报道称人大最新决定已经在昨日生效,拟在禁止食用和捕猎野生保护动物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决定以全面禁止食用一切野生动物为明确的立法方向。对此,我国远洋野生鱼类捕捞从业者均深感不安和忧虑。——社会管理者的任何反应都不能过度,过度就会埋下隐患。众所周知,我们人类目前所食用的绝大多数海洋生鲜都是野生的,也就是野生动物。如果真的在立法层面,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写道“全面禁止食用一切野生动物”的话,那么显然海鲜也就将从此告别人们的餐桌。从此,中国就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自绝于全球海洋捕捞业、封海锁港、靠海不食的悲剧国家。全球的海洋渔业资源,将变成欧美和其他国家的肥田、中国人的禁区。

  因此,从业者广泛认为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提法用词不科学不严谨,说法太笼统,一旦被误读将造成巨大危害。——笔者本人从不吃保护动物,也不喜欢野味,但是对海鲜还是不能拒绝的。目前中国老百姓餐桌上的三文鱼、带鱼、鲨鱼、海参、生蚝、鳗鱼、金枪鱼、鱿鱼、蛏子等等海货绝大多数都是野生的,只有很少一部分海洋生物可以实现近海养殖,但总体规模较小,品类也远远不能满足我国的市场,更无法满足老百姓的餐桌需求。

  实际上全球野生鱼类捕捞已经成为大国竞争的关键,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各国都在海洋渔场从事着长期的合法捕捞活动。中国每年从海洋捞回的鲜美野味已经成为了养活十四亿人的重要优质蛋白质来源,也是我国不可代替的重要食物资源之一。美国和澳大利亚鲨鱼捕捞产业十分发达,其鲨鱼制品以每瓶几百上千元的高价卖到中国市场,每年赚走上百亿的财富。但与此同时,美国动物NGO保护组织又一边收着这些美澳海洋捕捞公司的钱,一边到中国疯狂打广告,煽动洗脑中国人禁止捕捞和食用鲨鱼,一度形成恶劣的行业影响。实际上,绝大多数鲨鱼不是保护动物,且鲨鱼是猎食动物,鲨鱼种群过于庞大将会导致其他鱼类种群迅速减少。因此,捕捞和食用鲨鱼和捕捞食用三文鱼、带鱼、海参、金枪鱼、鱿鱼没有任何区别。

  因此,并不是什么野生动物都需要保护的,也不是什么野生动物都是不能吃的,比如海鲜就不必保护,可以捕捞和食用。从食品安全性上看,海鲜也比传统食物更有保障。由于海洋生鲜都是咸水生物,

所以海洋生鲜身上所携带的病菌和寄生虫往往很难感染陆地上的淡水或陆生生物。千百年来,使用海洋野味生鲜其实比食用家禽家畜还要安全。家禽有禽流感,家畜有疯牛病、疯羊病、猪流感,淡水家鱼有寄生虫,但食用海鲜,则基本没有什么人海共患疾病可虑。

  海洋生鲜不仅种群巨大,而且味道鲜美、食用安全、蛋白质含量高、DNA丰富。科学研究证明,长期食用海洋鱼类对人体健康有诸多好处。也正是因为如此,人类在海洋的各大渔场捕捞野味生鲜已经成为了人类社会最重要的食物生产环节之一,中国政府在这方面投入极大。为了和其他国家竞争,我们不仅要加紧研发了更为先进的远洋捕捞船,更还要在舆论场上和西方洗脑媒体战斗,捍卫中国人民捕捞和食用海鲜的权力。浩瀚的海洋是牧场,这个食物资源丰富的牧场并不是外国人的专属。

  同时中国政府在保护海洋渔业方面也作出了自己积极的贡献,每年的禁渔期内任何人都不

能从事海洋捕捞,要留给海洋鱼类充分的休养和种群恢复空间。仅在2018年我国就给非法违规捕捞的从业者开出了上亿元的罚单,并对一些多次违规者进行了吊销远洋捕捞资格的处罚。在重罚和严格卫星定位监管措施下,我国近海传统捕捞人数已经大幅下降,远洋合法捕捞从业者违规现象得到遏制。

  中国不仅自己倡导全球海洋休渔禁渔期要严格遵守,而且我们还协同周边国家一起执行,互相监督。在休渔禁渔期内,谁也不准出海违规捕捞。在中国政府负责任的捕捞行业管理措施以及自我约束下,近海鱼类资源开始得到恢复,远洋渔业资源也逐步进入了一个捕恢平衡的阶段,基本实现了可持续性发展。所以并不是只要食用野生动物都是错的,只有食用保护动物才是错的。

  2018年,我国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了25864.47亿元,我国渔业人口为1878.68万人,传统捕捞业渔民618.29人,年纯粹远洋捕捞量为1466.6万吨,拥有“深蓝号”等集合捕捞、清理、冷藏为一体的先进捕捞设备,一次出海可以连续作业6个月以上。可以说,如果真的搞一刀切,彻底用法律明文禁止食用一切野生动物的话,那么全中国的远洋捕捞就将面临灭顶之灾,中国人餐桌上的食物版图将直接永久缺失海鲜,中国人的食物将面临一千四百万吨的高蛋白食物缺口!将有上千万人失业,近一亿相关衍生行业从业者生计受到重创。由此带来的损失,是中国社会的不可承受之重。

  所以,恳请立法者就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作出更为详细的解释细则,或者将提法改为以全面禁食保护动物为方向。——不管怎样加强加大加重对违规违法获取、销售、食用野生动物者的处罚我都举双手赞成,但是“野生动物”这四个字的范围太大了,包括野生昆虫和海洋鱼类都是野生动物。如果真的全面禁食一切野生动物,那到时候连吃盘三文鱼、吃串鱿鱼须都成了违法犯罪行为,这可如何得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用词既太宽泛、又太笼统、更不精准。立法者应该将那些人类不该食用、不必食用、不可食用的野生动物全部纳入保护范围,但对人类应该食用、必须食用、长期食用的野生动物诸如海鲜等排除在外。

  不能因为舆论场的人声鼎沸,而出现一刀切的用词。全中国人民的海洋捕捞利益,全中国人的饭碗和菜篮子安全,全中国1878万渔业从业者也都在等待一个确切的答案。实际上自新闻媒体公布说目前已经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昨日起已经生效以后,全国海鲜从业者和远洋捕捞者都有些蒙圈和困惑,人们普遍认为《决定》用词涵盖范围太广、定义不清。

  人们从常识和常理上推断,该《决定》应该不包括海洋非保护野生动物,但是翻遍了新闻

里公开的全部内容,人们也没有找到任何提到要把海鲜排除在外的说明。众所周知,海鲜也在野生动物范围之内。如果明确依照执行全禁,那岂不是全世界的海鲜从业者都已经成了事实违法犯罪者?如果不明文排除海鲜,却在实际执行中,按潜规则默认不查禁海鲜,那法律法条的严肃性又何在?

  因此笔者再次建议使用全面禁食一切“保护动物”这个更为精准和更严谨的词汇,或者在禁食决定细则里明确将海洋野生非保护动物排除在外,否则容易带来巨大的误解和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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