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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君:“紧急法”若启用,止暴制乱和确保香港繁荣,该如何平衡?

作者 :傷撕心裂肺 2019-08-30 15:57:33 审稿人 : admin

  有个笑话,说一个人饱受罗锅煎熬,听说一个神医可治这种病,就去找他。神医说没问题,用两扇门板把罗锅夹起来,一顿狠踩。打开一看,果然罗锅好了,腰板挺得倍儿直,可是人却咽气了。家人急了,问,怎么死了?神医慢条斯理地说,我只管治罗锅,死活不关我事。

  这两天,香港人都在忧心忡忡地谈论一个新话题,“雪藏”了多年的“紧急法”会被拿出来结束目前香港的乱局吗?

  星期二,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会见媒体时被问及是否会动用“紧急法”,她没有否认相关传闻,在表示特区政府有信心自己处理这场延续了两个多月的社会纷争同时,也表示,“得看看现行法律有没有一些法律手段能够处理得到”。

  对此,香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的解释是,当香港进入紧急情况及公共安全受到威胁时,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可以宣布实施“紧急法”,无需经过立法会审议。

  林郑的欲言又止,汤家骅的公开表示,都让公众产生这样一种印象,如果香港乱局目前的无解状态继续持续,港英时期的“紧急法”被启用并非没有可能。对于这一近在眼前的可能性,内地与香港都给予高度关注。

  在林郑月娥会见媒体的次日,《星岛日报》发表文章说:“特首对于引用‘紧急法’言而未尽,却已如震聋启聩”,又称“反对阵营更加大为紧张,齐声喝止宝剑出鞘”。

  而《明报》的社评则明确警告说:“引用‘紧急法’应对乱局,是非同小可举措,必须先就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影响,以及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作用,全面评估,并审视香港引用‘紧急法’的承受力,切勿头脑发热,冒进行事。”

  香港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在个人社交媒体上送出滴汗表情,直言“威力好大”。

  林郑并没有明确表示要启用“紧急法”,为何香港社会如此紧张?原因在于,这条港英殖民当局当年留下的法律,绝对是一个“大杀器”,一副猛药。

  所谓“紧急法”的背景是,1922年,当时的港英政府为了对付香港海员大罢工,订立此法,即《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该法律最后一次动用是在1967年,即香港人记忆中的“六七暴动”。耐人寻味的是,立法时,时任香港总督司徒拔爵士认为,大罢工是由受俄国布尔什维克思想影响的广州政府幕后策划。

  而“紧急法”的最后一次动用,则是在中国内地爆发文革的第二年,香港左派力量在那次事件中发挥了直接作用。戴麟趾港英政府动用该法,跳过立法会,接连颁布多条紧急法令,其中包括禁止游行集会和示威抗议、禁止“非法广播”、严禁张贴“煽动性传单”,凡三个人以上聚集即可检控“非法集会”罪。

  当局还根据紧急法令查封了几家亲北京的报社,并将报社社长等判罪,引发中国向英国提出外交抗议,并最终演变成同年8月22日晚的火烧英国北京代办处事件。

  所以,这是一个历史的巧合,或者说不算幽默的幽默,原本用来对付左派的港英旧法,现在可能被启用来对付右派所发起的持续性示威。

  “紧急法”在“订立规例的权力”的第一款中明确写明:“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属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安的情况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订立任何他认为合乎公众利益的规例。”该如何理解“任何”的涵义,只看以下几个条款就可明了:

  对刊物、文字、地图、图则、照片、通讯及通讯方法的检查、管制及压制;逮捕、羁留、驱逐及递解离境;

  对香港的海港、港口及香港水域和对船只移动的管制;

  贸易、出口、进口、生产及制造;

  对财产及其使用作出的拨配、管制、没收及处置;

  授权进入与搜查处所;

  可修改和订立任何必要的条例,等等。

  由此可见,“紧急法”一旦被启用,特首的权力就会变得几乎无限大。这就难怪有些内地人士摩拳擦掌:“这可是那些民主自由人士“干爹”留下来的东西,而且几十年前就使用过,正好送给他们”;“先把‘四人帮’抓起来,然后改造,想想就爽”;“工具箱里原来工具不少啊,问题是何时用,能用不,敢用不?”。

  就在香港人为“紧急法”是否会启用而焦急时,《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到了香港。在香港街头上,刚在微博上夸赞了国泰航空优质服务的老胡,在最新一期视频节目“胡侃”中谈了自己对可能出来的“紧急法”的看法。

  胡锡进说:“从香港广大市民到特区政府都不曾想过有需要认真权衡是否动用紧急法的这一天,极少数丧心病狂的暴徒不断升级做把局势强行逼到了要评估是否应该做出这一抉择的地步。这是香港这座城市的悲剧,同时也一定意味着那些人的个人悲剧。”

  胡锡进在节目中援引香港法律界人士的解释说,依据“紧急法”,特区政府有权发布不得在示威时蒙面的禁令,蒙面使得在歹徒施暴后进行法律追究的难度增加,如果这样的禁令将来发布,那么,将对打击这些暴力违法分子起到更大震慑作用。

  胡锡进表示,香港不可能永远乱下去,恢复秩序是迟早的事。

  尽早恢复香港的秩序是大家的共识和心愿,目前的问题在于,怎样找到一个代价最小的办法或途径。“紧急法”如今已经进入人们的视野,谁也不知道这条已经“冰冻”了五十多年的法律会不会真的重新被启用。

  林郑和她的团队为什么会想到“紧急法”?因为示威活动持续时间太长,现在几乎陷入无解状态,以目前的处置力度,恢复秩序遥遥无期。中央政府出手理论上可以解决目前困境,但是这显然不是上策。于是有人提出,可以引用英国殖民当局留下的“紧急法”,这样就

可以不借助内地力量,而在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的框架内解决目前问题。

  对于目前的困境,林郑月娥比谁都着急,本来时间就拖延得太长,现在距70年国庆又越来越近。按照惯例,在国庆期间,各

地应该呈现一派祥和的气氛,尤其是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更是每次国庆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展示窗口,可是现在的情况却成了这样。

  从这个角度说,现在留给特区政府的时间已经不多。因此,当有人建议启用“紧急法”,从林郑的角度说,不可能不产生试一把的想法,这个建议对她的吸引力是不必怀疑的。

  可是,现在的情况和六十年代那次一样吗?还是世事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从事件本身对比来看,又有多少相似性?

  按照“紧急法”,特首有权阻断资讯,例如关闭电台、报刊,封闭网络和社交媒体,一旦成真,外界很可能将此解读为结束“一国两制”,实行“一国一制”,香港“内地化”。可是,我们一再强调,香港要继续实行“一国两制”。这意味着,在北京看来,香港不能失去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香港不能“内地化”。

  本周三,《环球时报》的社评中用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中国内地没有直接治理香港的政治和法律资源”。这句话该怎样理解?应该说,这样

一种表达既清晰,又暧昧,主要是对于“政治和法律资源”的内涵该如何解读,见仁见智。

  不妨这样理解:中国内地城市,包括最有“港味”的,经济发达、五光十色的深圳,有没有可能取代香港,成为类似伦敦、纽约那样的国际金融中心? 有人信心十足地说,能!为什么不能?深圳的GDP摆在那里。可是,对于国际金融中心,光GDP管用吗?想想看,香港拥有的哪些资源,是包括深圳在内的内地发达城市根本不具备的?

  想明白这点,就知道到底何谓“政治和法律资源”。确切说,这些被称为资源的东西,是香港这座城市的经脉或者气脉。香港是开放的,透明的,发散的,你见过那汪活水是用塑料大棚罩起来的?香港的这种“活”劲儿是目前任何中国内地城市所没有的。没有,作香港式的国际金融中心,至少在现阶段,完全没有可能。

  所以,完全可以断言,如果取消香港高度自治,香港本有的社会运行逻辑都会清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也将不复存在,而这种巨大的成本和风险明显不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

  香港有媒体人认为,环时的社评反应出这样的见解:“北京不想摧毁香港的‘一国两制’,不想香港失去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因为这样是对中国国家利益无任何好处。”

  北京不想让香港问题真正国际化,而“紧急法”看似有效,但是,却有将香港问题国际化的危险。换句话说,“紧急法”是一副猛药,但是,其副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

  止暴制乱,确保香港繁荣,这个两手抓不容易,但却必须抓。我们要治罗锅,但是也必须保证,罗锅好了,人也得是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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