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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校长:在中国香港,外籍大法官正“暴捶”着正义!

作者 :想念在黑夜 2019-08-30 10:29:06 审稿人 : admin

  8月14日,香港警方抓获尖沙咀侮辱国旗的五名嫌犯,经调查审讯后,其中一人无条件释放,另外四人保释候查。

  8月20日,因在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大门喷涂“中国必胜”而被捕的中国内地男子,在香港东区法院提堂,被判处监禁4星期。

  一个是明目张胆侮辱国旗,一个是以偏激的方式表达强烈爱国情感。

  力挺中国的人,被严惩;而侮辱中国的人,却被纵容。

  香港的司法部门,拆谁的台?又为谁撑腰?

  实际上,在过去的两个月中,香港司法部门一直都有失公允,甚至可以说双重标准。

  7月28日上环冲突, 44人被控至少一项暴动罪,但当日所有被告均获保释。

  8月初,香港警方突击搜查,缴获30个疑似烟雾弹及22个制作中的烟雾弹。涉事者卢俊希被控“管有炸药罪”,结果,还是保释。

  司法之软弱偏颇,姑息纵容,竟至于此。

  针对香港司法机关的姑息包庇,《人民日报》不留情面的加以斥责: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司法“双标”可以休矣!

  “止暴制乱,恢复秩序,需要严正执法和公正司法,一体两面,不可或缺,也不可偏废。如果警方做到了严正执法、果断执法,而司法机关却有失公正,势必弱化香港的法治成色。”

  而吊诡的是,对于香港司法部门而言,偏颇与双标一直存在。

  香港警察沉着应对“占中”者的包围 (图片来源:中青网)

  2014年的“占中”,乱港分子凶狠的向警察发起了袭击,警察为了保护自身安全和维护现场秩序,采取了必要且克制的自卫与反击,可最终的判处结果却令人咋舌——

  16名袭警分子中的首恶,被法官认定为出发点是“良善

的愿望”,仅仅判监5周且被保释,其余均为缓刑;

  而为了维护治安不得已而反击的七名警察,却被狠狠的判刑2年!

  港警在前方以血肉之躯镇压骚乱,流血牺牲缉捕而来的施暴分子,在判决时宛如走过场般即可释放。

  香港的司法部门,在拆谁的台?又在为谁撑腰?

  执法与司法,本应一体两面紧密配合,可香港的司法部门,非但不捍卫执法者的威信与权益,更是一次次的在港警心口上插上一刀。

  为什么香港司法机关对祸乱香港的不法分子如此“手下留情”?

  历史的旧账:司法机构中的外籍法官

  个中原因已经被人起底:在香港的法院中存在大量外籍法官。

  中国的香港,法槌却掌握在英国和澳大利亚这些外国佬手里!

  判处内地爱国人士4周监禁的法官名叫Bina Chainrai,是一名印度裔法官。

  2017年判决7名警员入狱2年的,是杜大卫法官,英国国籍。

  香港司法机构中级别最高的终审法院,21位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中,仅有2人为中国香港籍,其余均为外国国籍或双重国籍。

  为什么有如此多的包庇祸港暴徒的外籍法官,原因很复杂,可以大体分为两方面:一是香港现有法律体系本身的弊端,二是香港的历史遗留因素。

  19世纪40年代落入英国手里后,香港就开始沿用英国的“海洋法系”。

  海洋法系中,法官办案最主要的特点是:跟着感觉走。

  即没有详细的法律条例,由法官根据以往的判例和主观经验自行判决。

  但这有两个弊端:

  第一个弊端,培养一个“海洋

法系”法律人才的成本太高,优秀的人才,太难得了。

  在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官之前,他们需要持续学习前辈们留下的海量经典审判案例。什么“1960年伯明翰的示威案件”、“雅加达暴力枪击事件”等等,这些数量庞杂且跨越时空的经典判例都不能落下,总之就是一个学无止境,想要初有所成并有资历参与判案,起码得十年二十年起步。

  第二个弊端,这套法律体系的审判结果具有极大的两面性。

  当所有法官都是经验丰富且立场端正时,审判结果便能“既合法理,又通人情”;但当所有法官的屁股都是歪的时候,失去明文法律条例约束的审判结果很可能歪到天上去。

  但问题是“海洋法系”中的人才难得与屁股坐歪,这两个弊端又被香港本身的历史背景无限放大。

  第一个背景是:香港本地法律人才极度稀缺

  香港的第一所法学院——香港大学法学院,在1969年才正式成立。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香港的法官都极度依赖于英国的“供给”。没办法,本地实在是没人能用。

  第二个背景是:英国佬根本不给本地人机会。

  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香港的归属问题确定,进入交接期的港英政府根本不愿意在分量极重的司法部门内留有过多的华人。英国人一方面不断地排挤为数不多华人长官,另一方面引入更多的外籍法官增加话语权。到80

年代末期,整个香港司法机构内高级职位外国人所占比例,高达90%以上。

  最后一个背景最为关键:在中英谈判期间,为了保持外界对香港法律环境的信心,同时强调北京方面“一国两制”的决心,中央决定保持香港原有的司法制度。

  加之大陆“海洋法系”人才较少,无法满足香港司法机构对法官的人力需求,因此在制定《特区基本法》时,也就对外籍法官予以承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可以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

  正是得益于中央的开明,外籍法官才可以继续在司法机构内身居要职。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有这些经验丰富,熟稔香港本地情况的大法官,香港的司法才表现出有如此之高的竞争力。

  但“好经”也会被“洋和尚”念歪。

  屁股歪上天的外籍法官

  祖国让香港的法治呼吸到前所未有的新鲜空气,但是看看当下这些洋法官们做出的判决结果吧,这些拿着香港纳税人钱的外国佬,根本不配拥有祖国和香港给予他们的权力。

  正如前文所说:在一般的司法案件中,专业且经验丰富的他们也许可以遵从法治精神,给出公正的裁决;但是在涉及英国、美国极力插手怂恿、制造的香港暴乱事件中,对暴乱分子的判决上,所有法官的屁股都歪到了天上!

  《人民日报》直接指出香港问题的真相:没有外人捣乱,就没有香港骚乱;没有祸港黑手,就没有街头打手。

  祸乱香港的幕后黑手就是英美政治力量,而这些外籍法官,又怎么可能秉持法治精神对街头暴乱分子明正典刑?

  当司法被国外势力裹挟,当审判被政治立场绑架,本应流淌在法官血液中的恪守公正与职业道德,也就消失的荡然无存!

  暴徒们在幕后黑手的怂恿与蛊惑下,宛如提线木偶般肆意伤害着美丽的香港,

  是勇敢无畏的警察们义无反顾的冲向危险的街头,

  而位高权重的法官们却隔岸观火,

  只留下悲痛的市民们在凄凉的风中凌乱。

  何其悲哀。

  难道就任由洋法官们兴风作浪吗?不!

  既然洋法官们歪掉的屁股我们无法扶正,那就把他们从椅子上踹下去好了。

  看澳门。

  去年年初,有消息传出澳门拟修订新规,在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审理中请外籍法官回避,在判决过程中,司法人员全部由澳门籍公民担任,最大程度减少司法争议。

  自家的事情自己人说了算,轮不着洋人们操心。

  香港呢?

  香港本地法律人才正在快速成长,在香港的司法机构中(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法院),华人法官的比例正在逐渐增加。

  越是基层的法院,本地化越彻底,司法领域内的“港人治港”正在稳步推进。

  更为“可喜”的是:这些位高权重,手握终审权的大法官,平均年龄已经超过78岁,其中5人已年过八十,即便香港区域以上法院的法官,并没有硬性规定退休年龄,但这一批垂垂老矣的洋法官们也已经“时日无多”。

  真正让我们为之期待的事情是:随着这一批风烛残年的洋法官逐渐离开,属于港人自己的法官队伍,终将走到香港司法权力的中央。

  对香港的司法机构而言,改朝换代,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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