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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联想控股“国有资产”是否被贱卖?需要找到四个字!

作者 :龙之灬魅 2021-11-28 06:54:45 审稿人 : admin

来源:静思有我(ID:jingsiyouwo666)

这自然是一个大问题。我说这个问题比较大,又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1个方面体现在这个事对于联想来讲非常要命,如果确实贱卖国有资产,金额高达13亿元人民币,那么联想这个企业的声誉可能会彻底垮掉,甚至,相关人员有可能要坐牢。

第2个方面涉及到,人们会产生联想,类似像联想这样贱卖国有资产的企业还有多少?有的甚至认为,那一个时期或者那一个时代的很多很多国有企业改制后的民营企业和背后的民营企业家,都有这样的所谓“原罪”,那么要不要追究?

如果要追究,那基本上是中国经济领域的一场血雨腥风,有相当一批的企业和背后的企业家将会受到追究,这基本上意味着对一个时期或者一个时代的否定。

所以我说这个问题比较大,它大到我们如果认真的想一想都有点害怕的份上了。

既然问题这么大,那讨论这个问题的态度应该很端正,表情应该很严肃,也就是说应该很认真、很负责任的讨论这个话题。

所以,我今天跟朋友们讨论这个话题,着力点很小,但我会在关键问题上死磕,请朋友们有一点点思想准备。

然而,为了让朋友们在和我一起思考这个话题的时候不觉得很累,我在很严肃很认真的讨论这个大问题的时候,先要跟朋友们唠唠嗑,说一个日常生活的小事情,是最近这几个月以来我生活中的一件真实的小事情。

大约两个月之前,我在网上买了一个健身器材,价格是1466,我们就说它是1500块钱吧,我在购买它之前对它给予了厚望,恨不得把后半生的健康就压在这个健身器材上。

但是很遗憾,这个东西买回家之后我发现,一方面是健身效果不如我所愿,另一方面它似乎对身体某一个部位的要求很高,从而带来对我某一个部位的磨损较大,让我有些担心。而那个部位恰恰是我浑身上下所有零件里面的最薄弱环节。

更令人遗憾的是,毕竟我此前对这个健身器材给予了厚望,所以我迟迟不能下决心退货。而且,家里的其他人似乎对这个东西还有些兴趣(尽管他们在我购买之前,根本就不知道这是个啥玩意儿)。两个因素合在一起,导致我在是否要退货的问题上,我总是犹犹豫豫。

就这样今天犹豫,明天犹豫,后天犹豫,一犹豫十几天没了,等我真正确定我真的不会使用这个健身器材的时候,已经过了7天无理由退货的时间。

所以正常退货是不可行了。

可是我实在不愿意再玩这个东西,所以还是得把它处理掉。

那有什么办法呢?那只能另外找个渠道把它卖掉。

那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我该要用多少钱把它卖掉?换言之,我多少钱卖掉他,我不吃亏?再往深处说,我多少钱把它卖掉,才能够在夫人那里有所交代,不至于让夫人觉得我是一个败家子?

作为一个财经人,我习惯性的用财经的思维来思考我应该多少钱把它卖掉。

我首先想到的是,如果我家是一个企业,买任何东西都要记个账,那么当这个东西买进来之后,那就一定要记账,记账它价值1500元。也就是,我的净资产就是1500元。

可是,我还能把这个东西卖1500元吗?

毫无疑问,这是不可能的。

这个东西在我家里,看起来还是崭新崭新的,但是如果我出售它,它实际上是个旧东西了,我已经用了他一两个月了。别说是用一两个月了,即便是搬到我家里刚刚安装起来一次都没用,在人们的观念里面,他就是个旧东西了。

站在未来潜在的买家的角度来考虑,他可能还会担心这个商品是不是有瑕疵才导致我要出售它?或者我在这一两个月的使用过程中有没有损坏它?或者这个健身器材是我本人安装的,我不是专门的安装人员,我安装的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影响它的功能?……等等等等,乱七八糟的问题实在太多了。

所以我在确定我把这个东西卖多少钱的时候,我不能老想着他的账面价值1500元。

在操作层面,对于我个人来说,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自己定个价就可以了。但如果这个东西是一个企业的一个商品,或者干脆就是一整个企业,那么在定价的时候是怎么处理的呢?规范的做法是什么呢?

说到这里,我必须要向朋友们推销一个名词,这个名词由4个字组成,叫做:公允价值(公道的公,公众的公,允许的允)。望文生义,对这个词的意思的解释就是:公众,站在公平、公道的立场上,能够允许也就是能够接受的价值。

那我这个健身器材的公允价值会是多少呢?

刚才我列举了很多具体的因素,导致这个东西肯定不能按照账面价值1500元出售。而所有那些因素都是确定一个商品的公允价值要考虑的因素,因为公允价值说到底就是去猜测,未来,实际上人们愿意出多大的价钱买下它。

按照刚才的分析,这个东西的公允价值低于1500元。比方说它的公允价值可能就只有1000块了,甚至更低。

那么,它的公允价值一定会低于1500元吗?我的回答是:不一定!

朋友们可能会很奇怪,你这个破东西(当然是一个看起来还是崭新状态的),怎么还可能高于1500元呢?

请允许我放肆的假想一个场景:

自从做自媒体以来,渐渐的有一些朋友比较喜欢我的作品,从而爱屋及乌,对我这个人也还有些喜欢,那么我是否可以大胆的想象一下,对于我这个人曾经使用过的一个健身器材,也会有特别的偏爱呢?

我目前的粉丝量不多,假设我目前的粉丝量是当下粉丝量的10倍乃至百倍,那么特别喜欢我曾经使用过的健身器材的人数就不在少数。

总之,假设我现在的名气是现在的10倍乃至百倍,那么如果我要出售我这个健身器材,我标明这是所谓知名自媒体人“静思有我”曾经用过的健身器材。

如果我再说的邪乎一点,我把我最近创作出来的一个影响力特别强的文章附加在这个健身器材上,我说,我当时就是在这个健身器材上健身了半个小时之后,突然来了灵感,一蹴而就就创作出来那一个在江湖上非常有名的作品。如今,我要出售这个健身器材,你猜他可能会卖多少钱?或者他的公允价值应该是多少呢?

我来猜一下吧:虽然这个健身器材在网店上的价格是1500元,我刚刚买回来不久,但是在我刚才所说的那种邪乎的场景下,它可能也可以卖到2000块钱甚至3000块钱。

这就是一件商品的公允价值的背后含义。毫无疑问,出售商品不应该根据他的账面价值,而应该根据他的公允价值。

虽然我这个健身器材的账面价值、也就是净资产是1500元,但是,如果我的这个健身器材的公允价值是1000,那么我卖1100,就是赚了,我老婆就应该对我竖起大拇指。如果我这个健身器材的公允价值是3千,那么我卖2000就是贱卖了,我老婆就应该说我是败家子。

还是那句话,所谓公允价值说到底就是假想在很多人当中,在一种公道、公平的心态和环境中,人们能够允许和接受的价值。

说了这么多,我今天本来是要说联想的,到现在都还没说联想,现在开始说联想。目前舆论上讨论联想控股的国有资产在2009年出售的时候,可能导致13亿国有资产流失,他们的基本依据是这样的:

2009年中科院旗下的国科控股公司,将29%的联想控股股权以27.55亿元转让给泛海控股。而2008年联想控股的净资产是139.49亿元,29%的股权就是139.49×29%=40.45亿元。可是这笔资产实际售出的价格是27.55亿元,比40.45亿元,少了12.90亿元,约等于13亿元。

于是这些自媒体认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了13亿元。

问题是,这个账,是按照账面价值也就是净资产,来计算的。因为他们是用净资产139.49亿乘以29%计算出来的。

这就好比是说,我的那个健身器材账面价值,也就是净资产是1500元。我把他买回家了,用了一段时间,他的账面价值也就是净资产还是1500元,可是,当我用1400元把它卖掉的时候,就说我是败家子!

所以,这个所谓导致国有资产被贱卖13亿元的说法的根本问题在于,它没有依据公允价值来判断国有资产是否被贱卖,而是依据账面价值、也就是净资产来判断。

我这样说,不是说当年联想控股的资产被出售的时候一定没有被贱卖,因为我在前面分析的了,公允价值有可能会低于账面价值,但是它也可能高于账面价值,但总而言之,你必须以公允价值为标准来判断是否会贱卖。

而目前我所看到的自媒体文章,分析那笔交易是否存在国有资产被贱卖的问题时,根本就不提“公允价值”这个事儿,在整个文章当中,找不到“公允价值”这四个字。

这在逻辑上是有问题的。

我在今天文章的开头里面说,联想控股的国有资产在2009年是否被贱卖,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所以不能随便说,不能乱说。当然作为普通大众,也没有义务和能力为此事拿出确凿的证据,普通大众有权利作合理的怀疑。

但是,这个合理的怀疑必须要符合基本的逻辑。而依据账面价值、也就是净资产来推理是否被贱卖,就失去了最基本的逻辑。

说到这里,这个问题基本说清楚了,可是我意犹未尽,还想进一步说一说。

我们前面说了,出售一个资产不能依据它的账面价值,要依据它的公允价值,那么在出售国有资产的时候,规范的做法就是首先要评估它的公允价值,然后依据公允价值跟买家讨价还价。

我们假定对于某一项需要出售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已经由专业机构评估出来了,接下来成交价格是否必须要跟公允价值一致呢?

请注意,公允价值,只是一个依据,毫无疑问,实际成交价格和公允价值可能不一致,实际成交价格既可以高于公允价值也可以略低于公允价值。但是大幅度低于公允价值,那就是贱卖国有资产。但是明显低于账面价值,也就是净资产,那就不好说了。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实际成交的价格会略低于公允价值。

根据生活常识可以得知,我出售这个健身器材的心态越强烈,最终的成交价格可能就越低。也就是,我越想卖,我卖出去的价格可能就越低。

那么我们来看一看,从1998年开始的国有企业改革,国家在出售国有资产时的心态。

我的读书会的第91本书介绍了吴敬琏先生的《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作者吴敬琏是经济学界的泰斗(请注意,不是所谓的专家学者,而是泰斗),他是几届中国总理的座上宾。

那么在这本书里面,吴敬琏先生是怎样描述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的呢?

我在介绍这本书的开头特别强调了这个问题,那就是到1998年,改革开放20周年的时候,全国国有企业亏损面是47.3%,也就是有一半的国有企业都在亏损。更为要命的是,全部国有企业加在一起算账,总体亏损78亿美元。

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我们改革开放20年摸着石头过河,在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上,还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而且国有企业的生存都成问题。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探索工程,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没有标准答案可以参照。但是幸运的是,我们率先在农村实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一炮打响,一炮走红,一步到位,一次成功。

可是,到了国有企业改革这里,探索了20年,都还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

20年!你能想象一件事情做了20年,还没有做成功,是一种什么局面吗?

此情此景,敢问路在何方?

最后,国家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把希望寄托在产权制度改革上,再一次开始了前途莫测、而又不得不试的一次探索。

敢问路在何方?再试这一次!

国有企业改革的要点之一就在于,在竞争性领域,大胆把国有资产卖给个人,以调动有经营能力的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这就是所谓的“国退民进”。

从1998年到现在,20多年过去了,我们现在能够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说,我们总体上成功了,在竞争性领域,大量有经营能力的人买下了国有资产,总体上经营良好,发展壮大了,让我们的民营经济成为我国经济的半壁江山。

可是,在1998年及其以后的10多年的时间里,当我们还不知道路在何方的时候,我们谁能知道一个国有企业的股权应该以什么样的价位出售最为合适呢?

或者干脆直白的这样说,一个国有企业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到底是多少呢?

这其实是一个难度系数很大的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经过多方测算确定的企业的公允价值以及最终的成交价值,总体上是否可能偏低,这确实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们的国有企业的出售价格也许可以比当年更高一点,因为20多年过去了,我们知道这一招很灵,我们的腰板很硬,我们可以喊个高价钱往出卖。

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用20多年以后的认知和视角,来决断20多年以前的事情。这在操作上是不可能的。

人没有长前后眼啊!

2016年菲律宾在南海问题上跟中国作对,美国趁机兴风作浪,并且跟中国在南海发生了军事对峙,有人翻出了旧账:

公元1753,乾隆十八年,当年的菲律宾统治者,当年叫苏禄“老苏丹”的,向乾隆皇帝上《请奉纳版图表文》,请求将本国土地、丁户编入中国版图,成为中国的一个省。因为当时的菲律宾----也就是苏禄,被西班牙百般欺凌,强弱不敌,希望依托中国,寻求庇护。

可是,这个请求被乾隆皇帝拒绝了。

其实,类似的事件还有哈萨克,四年之后的公元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哈萨克中帐首领阿布赉派使者来到大清,朝见乾隆皇帝,表示“臣阿布赉愿率哈萨克全部归化鸿化,永为中国臣仆,伏唯大皇帝睿鉴”。

乾隆皇帝,还是拒绝了。

今天的我们,能去怪罪乾隆皇帝吗?200多年前的乾隆皇帝能预料到,200年后,美国人会利用菲律宾在南海问题上跟中国做对吗?

我希望,今天的我们不要倚仗着我们看到了后来的结果,就对10年前、20年前、30年前的很多事情,像圣人一样去指手画脚,仿佛自己无所不知一样。

事非经过不知难啊!

我还想再进一步的推理一下:

假设让一个当下的人去指挥20年前的国有企业股权出售问题,由于他知道20年后的事情,他长了前后眼,他知道这场改革能够成功,所以他很牛,对国有企业的出售价格喊的比较高。

可是,那些购买国有企业的民营企业家没长前后眼,他不知道他把国有企业买下来之后能赚那么多的钱,所以当你价格喊得高了之后,他敢买吗?

重复一遍,即便卖东西的人长了前后眼,可是买东西的人没长前后眼,不知道这个东西买下来之后能赚那么多钱,所以价格高了他还是不敢买,你说怎么办?国有企业改革还搞不搞?

历史,是不容假设的!

还有更重要的,

当年的国有企业股权出售,且不说都经历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从一单生意的角度来说,卖方同意了,买方同意了,签了合同,成交了,事情过去10年、20年了,这个时候卖家突然发现他吃亏了,于是他想追究那个买家的责任,尤其是国家这个特殊的卖家,拥有很大的权力,是很容易做到这一点的。

如果这样做,请问:卖家的诚信在哪里?

如果一个国家都这样做事的话,当下的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是否会担心20年之后,国家出于某一种考虑,会对当下的我们进行清算呢?

如果一个国家做任何事情,过一段时间都去反悔,都去对当事人进行清算,那么相关的当事人还有安全感吗?对国家还有信任感吗?

当然,我不是说,我们就不能对当年的国有企业出售可能存在价格偏低的问题,可能存在国有资产被贱卖的情况,进行反思和总结。

因为,前世不忘,后世之师!

但是这需要满足两个条件才好:

第1个条件就是我今天文章前面用了很大篇幅所讲的,要符合基本的逻辑,不能跟着感觉走,不能觉得自己吃亏了就乱说一气。具体到联想问题就是,确定联想控股国有资产是否被贱卖,它的基本的参考标准不是净资产,而应该是公允价值。

如果我们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谈都不谈“公允价值”这个词,提都不提“公允价值”这回事儿,文章里面根本找不到“公允价值”这4个字,这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

第2个条件是,即便我们发现我们吃亏了,被有些人占了便宜,对事情的处理也应该是慎重的,而不应该是秋后算账。我们进行反思和总结的目的,更多的应该瞄准未来,而不应该是清理旧账。

后人不应该苛求前人,正如当下的我们,不希望我们的后人,20年后,苛求当下的我们,对我们进行清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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