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6年前投毒杀人案再审改判无罪 具体情况是什么?
作者 :零崎曲识 2020-04-01 12:17:20 审稿人 : admin
4月1日,16年前的“吴春红投毒案”在河南高院开庭宣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吴春红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
河南16年前投毒杀人案再审改判无罪
4月1日,16年前的“吴春红投毒案”在河南高院开庭宣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吴春红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撤销此前的刑事裁定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吴春红代理律师李长青称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认为这个结果是客观公正的。他介绍,当法官说到判决无罪时,吴春红非常激动,泣不成声,连声道谢。李长青表示,后续他或将帮吴春红申请国家赔偿。
2004年11月15日,河南省民权县周岗村两名孩童因“毒鼠强”中毒,一死一伤。吴春红被认定为嫌疑人,因琐事“投毒报复”。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中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河南高院三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多年来,吴春红及其家属持续申诉。入狱以来,吴春红一直拒绝认罪、拒绝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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