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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土豆:当人贩子变成养父母,是对道德与正义赤裸裸的羞辱与嘲讽!

作者 :南城北苑有条狗 2021-12-14 18:07:38 审稿人 : admin

  土豆说:

  为啥被害人郭刚堂要感谢人贩子「买家」?

  因为他不敢不感谢啊,他不敢不感动啊!

  人贩子「买家」拐卖了他的孩子,他还要谢谢,否则他面对的是啥?

  就像今天被拐卖的孙卓说:我估计「养父母」应该不会被判刑吧,如果真的判刑了,我会生气的。

  他生谁的气?他会生寻找了自己十多年的,亲生父母的气,他会恨他们为什么要追究自己「养父母」的责任,他恨他们为什么不出具谅解协议书……

  所以一样的,他郭刚堂敢追究人贩子「买家」的责任吗,敢不原谅吗?

  他不敢!他忍受了20多年的煎熬,现在还要在火上烤。

  他不追究,他的儿子只是丢失了,他还有个心理安慰,至少儿子没给人弄死或者弄残,至少还好好的活着。

  他如果敢追究「买家」的责任,他不但儿子没了,还要恨他一辈子,还成了仇人!

  所以郭刚堂心中流着泪,脸上却笑呵呵的说:我就当买家以后是亲戚!

  这才是真正的杀人诛心!

  杀人诛心!!

  ……

  孙卓目前还在积极要求亲生父母出具谅解书,并撤销对自己「养父母」的任何追责。

  看到这里我的心情简直是日了狗。

  我只能说孙卓没有错,孙海洋无论做什么都没有错。

  错就错在为啥要给孙海洋出具谅解书,原谅人贩子的权力?

  这个权力孙海洋根本就不想要,因为这根本不是权力,这是折磨和羞辱!

  以下正文:

  2007年10月9日傍晚,幼儿园早已经放学,然而孙海洋的儿子孙卓却不在家中。

  孙海洋是湖北人,在深圳城中村开着一家包子铺,包子铺转角就是一个超市,老婆接了儿子放学后到超市拿东西,就这么短暂的不超过两分钟的时间,孩子从此消失了。

  孙海洋疯了一般,跑遍了大街小巷,可依然没有找到儿子。

  在警方协助下,孙海洋找到了事发路段的监控。

  一个身穿白衬衣黑长裤的男子,用一辆玩具车把儿子拐走了。

  遗憾的是,由于监控没有拍到人贩子的正脸,始终无法确认身份并进一步的追查。

  孙海洋的包子铺才开张不久,生活就给了他最凶狠的当头一棒。

  从这一刻开始,孙海洋的人生彻底进入了黑暗,开始了漫漫的寻找儿子的路程。

  儿子被拐卖3天之后,孙海洋拿出了全部家当,到处张贴悬赏20万寻找儿子的告示。孙海洋的朋友说,去他家,发现堆满了厚厚的寻子启示……

  不仅如此,从 2007年到现在的14年,只要有一点线索,孙海洋跑遍全国寻找儿子,一天天的彻夜未眠,一次次在渺茫中寻找希望,常常遭遇到希望破灭后的痛彻心扉。

  他遭遇过江湖骗子,也遇到过很多好人。14年的风餐露宿,但希望从未熄灭。他也坚信,哪怕是找到老,找到死,也要找到儿子。

  2014年,以孙海洋寻子为原型之一的电影,「亲爱的」全国上映,其基本还原了生活,这个父亲有多少年行走于崩溃边缘,多少个日子彻夜难眠。

  多少年被自责、内疚、恐惧、担心、痛苦活活折磨,从噩梦中惊醒。

  和无数骨肉分离的家庭一样,孙海洋过得痛彻心扉、生不如死……

  让他痛苦的不是每天的颠沛流离,而是撕心裂肺的绝望和无边的黑暗…

  每个为人父母者,都应该了解这种心情。

  我想,如果上天能够给孙海洋一个机会,告诉他:你去做14年牢吧,你儿子会回归家庭。

  我相信孙海洋和多数父亲一样,会开开心心的去做牢。

  他会在牢房里踏踏实实的渡过14年,他的心中无比的平安……

  当然,孙海洋不应该也不会去坐牢,他是一位平凡、善良、伟大的父亲,是一个坚强、执着、友善的男人。

  14年的努力,经过无数个日夜的煎熬,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2016年,公安部上线了「团圆系统」,通过人脸识别和大数据来搜索被拐卖孩子的相关信息;2021年,公安部又启动了「团圆行动」DNA比对会战。

  在行动中,截止7月13日,有2609名失踪儿童被成功找回,而根据这些线索顺藤摸瓜,终于在最近找到了被拐卖14年的孙卓。

  在认亲现场,孙海洋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儿子,抱着儿子失声痛哭。

  当年电影「亲爱的」看哭了无数观众,而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看到一半不愿意去看了,不愿意也不想去,没有勇气去面对这样的残酷。

  在14年之后,我们终于见到了现实版本的大结局。

  然而,这个结局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圆满。

  在认亲现场,解救回来的孙卓与父母表现得态度比较冷淡、非常客套、非常有距离。

  多年不见,也许这是人之常情,但孙卓说,父母找了自己那么多年,一定很辛苦,他很感谢自己的亲生父母,但他还说,现在的「养父母」不管怎样,已经养了他十几年,对自己很好,所以他应该不会回到亲生父母那边。

  在随后,记者问孙卓:知道自己的「养父母」已经处罚法律,被取保候审了吗?

  孙卓说:不知道,我估计应该不会被判刑吧,如果真的判刑了,我会生气的。

  我相信任何一位但凡有同理心的父母,看到这句话,都会犹如有一块沉甸甸的石头压在心上。

  作为亲身父亲的孙海洋难过吗?难过是一定的。

  这几天,孙海洋已经独自返回了深圳,他告诉记者,对他而言,回去是无奈的选择。

  如果一直等在山东想让孩子跟自己回去,会给孩子很大压力,主要想给孩子一些时间平静下来。

  「不要太打扰他了,孩子还太小,他会想明白的」。

  「我想,孩子心里也像是做了一场梦,要让他慢慢消化这些事情。所以我只有很无奈地先回去,我是很想留在这里见他的,想把他带回去」

  「我相信孙卓也是有无奈的,毕竟在这里生活了14年,也还是个孩子」

  每一个为人父母者,都会理解并支持孙海洋的决定。

  每一个为人父母者,大多都会原谅并不会过于苛责孙卓的决定,毕竟,他被拐卖14年,到现在也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18岁孩子。

  我希望孙卓能「想明白」,但是和这样的作为的「养父母」生活多年,真的能想明白吗?

  孙卓所说的「养父母」是什么东西?

  这样的东西,有资格冠上「父母」这样的称呼吗?

  拐卖孙卓的人贩子吴某龙,2007年在深圳做保安,在深圳拐卖了两个小朋友,一个是孙卓,一个是符建涛。

  在拐卖之后,吴某龙指向性的将两个小朋友给了自己的两个亲戚,其中还有一个是自己的哥哥。

  而根据人贩子吴某龙的交代,自己的亲戚—孙卓的「养父母」生了两个女儿,跟他提到过想买个男孩。所以吴某龙看到孙卓一个人在玩的时候,才实施了犯罪行为。

  有一个罪行叫做买凶杀人,属于共同犯罪,在多数情况下,杀手是从犯,买凶者才是主犯。

  那吴某龙的这个案件中,谁是从犯?谁是主犯?

  吴某龙是根据自己亲戚的意愿,指向性的进行的犯罪行为,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总策划」,是拐卖的源头,所谓的孙卓的养父母才是真真正正的人贩子,才是「主谋」!

  但是这个主谋会被判重罪吗?不知道,因为他只是策划人,只是买凶人,具体的脏活是让别人干的。

  在中国,对于直接实施拐卖犯罪行为的一方,也就是拐卖行为的执行者,这些年国家的打击不可谓不严厉,对首恶分子判处死刑的案件也绝非个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但是对于背后的源头,人贩子的客户、也就是买家呢?

  2015年之前,「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这简直就是开了绿灯,简单说只要愿意悔过,就恕你无罪。

  可是所有人都懂,没有买卖,就不会有伤害,为什么人贩子宁愿冒着重大刑事责任铤而走险,就是因为这样的市场广泛存在。

  直到2015年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将上述条款改为: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这里,就是一定有罪,但依然有一个特赫的性质!

  那如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何让买家特赦呢?

  其中有一点,就是让被害人家庭出具谅解协议书,或者被害人不要追究所谓「养父母」的责任,原谅人贩子「买家」的行为。

  你会原谅人贩子吗?

  我记得知乎上有个问题,如果你遭遇人贩子拐卖你的孩子,你会怎么做?

  99%的网友,但凡做过父母的网友都会说人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有理性,都会把人贩子往死里打,因为已经没有思维能力了,拼着坐牢也要和他拼了。

  你说你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还让我原谅他?做梦!

  很遗憾,对于人贩子的主要策划者「买家」,很多父母只能选择原谅。

  因为这个特赫的性质带来了什么?

  2014年上映了电影「亲爱的」,2015年也上映了遭遇被拐卖儿童家庭「失孤」,电影「失孤」的原型,寻找自己儿子24年的郭刚堂,经过近9000个日夜的煎熬,苍天不负,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儿子,面对魂牵梦绕而又陌生的儿子,郭刚堂对人贩子说啥?

  被害人说说感谢儿子的「养父母」,他会将所谓的「养父母」也就是人贩子当亲戚;

  而被拐卖的郭新振,也就是郭刚堂的儿子说,他决定留在「养父母」,也就是人贩子身边。

  对了,其实郭新振,现在根本就不姓郭…

  为啥郭刚堂要感谢人贩子?

  TMD他不敢不感谢啊,他不敢不敢动啊。

  人贩子拐卖了他的孩子,他还要笑着说谢谢,否则他面对的是啥?

  就像孙卓说:不知道,我估计应该不会被判刑吧,如果真的判刑了,我会生气的。

  他生谁的气?

  生自己亲生父母的气!你凭什么要追究我「养父母」责任?他们「养」我这么大,不容易啊,你怎么这么「不近人情」?

  所以,他郭刚堂敢追究人贩子「买家」的责任吗?

  不敢!

  他不追究,他的儿子只是丢失了,他还有个心里安慰,至少儿子没给人弄死或者弄残。

  他如果敢追究,他不但儿子没了,还成了仇人!

  还有比这更扯淡的事情吗?

  最终,郭刚堂为了找儿子骑行50万公里,几乎走完了中国所有的省份,结果对买家签署了谅解协议书,「买家成了他的亲戚」。

  他不敢不认这门亲戚。

  相当于无辜的郭刚堂被人狂扇了24年耳光,还要笑着对他们说谢谢啊,打够没有,没打够还可以接着打!

  而事实是就是要继续被扇耳光!

  这是真正的杀人诛心!!

  杀人诛心!!

  还不如干脆所有的买家无罪算了,不要让郭刚堂受这样的煎熬!

  至少规定可以让郭刚堂无计可施,他只能去选择接受,而不要去凌辱他的灵魂,还逼着他叫好爽。

  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平台以及公开报道中检索近4年来的近300个判例发现,目前已被追责的收买被拐儿童案件,基本都是在买卖儿童行为发生不久后被追责的情况,而几乎没有收买儿童多年后的买家也即「养父母」被追责。

  多数买家都被判一年以下或缓刑……

  因为几乎没人敢追责

,没人敢!!!

  没一个被害人父母,可能在找回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后,都会选择原谅犯罪,最终纵容犯罪。

  他们能有什么办法,你敢不妥协?!?!

  所以原来是郭刚堂,现在是孙海洋,下一个是谁?

  孙卓目前还在积极要求亲生父母出具谅解书,并撤销对自己「养父母」的任何追责。

  看到这里我的心情简直是日了狗。

  我只能说孙卓没有错,孙海洋无论做什么都没有错。

  错就错在为啥要给孙海洋出具谅解书,原谅人贩子的权力?

  这个权力孙海洋根本就不想要,因为这根本不是权力,这是折磨和羞辱!

  是觉得受害人还不够惨吗?

  不要让受害人出具谅解协议书了,把这个扯淡的东西废除吧,不要

去折磨他们了!

  法律,是保护他们的啊。

  这里所谓的「养父母」,就是最无耻的犯罪,就是人贩子,就是小偷,偷走别人的人生!

  在被害人每天以泪洗面的时候,买家睡得无比的踏实和香甜;

  在失孤的父亲每天在绝望中挣扎的时候,买家正在享受偷来的天伦之乐;

  在这位父亲9000多个日夜深陷炼狱,买家却每天在咧嘴欢笑;

  ……

  郭刚堂和孙海洋没有坐牢,他宁愿去坐牢,但给他带来痛苦的人,却可能都不需要去坐牢,还能用道德用儿子去绑架受害人,他们会继续享受偷来的人生幸福。

  这是我最不能接受的悲伤的结局。

  孙海洋14年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我们都愿意为他流泪,为他感动。

  郭刚堂24年的努力终于也有了回报,我们都愿意为他流泪,为他感动。

  郭刚堂,是一位平凡、伟大、坚强、善良的父亲,但是他被迫做了一件坏事。

  就是原谅买家,他不得不这样做,但是这种行为导致了什么后果?

  就是那些蠢蠢欲动,准备去买儿童的买家,他们看到了:

  只要买得早,孩子就是自己的;

  只要买得久,孩子更信赖自己;

  只要去偷,别人的幸福就是自己的;

  至于带给孩子亲生父母多大的痛苦,他们根本不在乎!

  根本不在乎!

  这个结局,恐怕所有的人贩子和有所准备的小偷都看在眼中…

  我不知道所有为人父母者做何感想。

  郭刚堂唯有心中流泪,然后笑对仇人,去多一门亲戚。

  郭刚堂非常有同理心,他在找儿子的过程中也帮无数人去寻找自己的孩子,但是,今天他不得不做出错误的决定,去纵容犯罪。

  郭刚堂有错吗?

  他没有错,只要是为人父母,不得不这么做,不敢不这么做。

  那么错的是谁?

  到了今天,郭刚堂儿子郭新振的所谓养父母难道有一点忏悔?

  或者说,现在,拐卖孙卓的所谓养父母,就是人贩子的策划人,他们会有一丁点的忏悔!

  如果有选择,他们会再来一次!

  郭刚堂的痛苦,买家们根本不在乎!

  这是对正义的嘲讽,这是对失孤、亲爱的这样的电影响亮的一记耳光!

  这让所有的父母如何能接受这样的结局!

  小偷们太高兴了,他们做的没错,偷来的孩子,偷来的人生,真香!

  郭刚堂本有机会拥有自己的幸福人生,但换来的是悲惨的24年,而并不会结束。

  他本有资格幸福,但是他终究失去了这一切,但是到了今天,他失去的永远都无法被补偿……

  他能得到的只有些许的安慰,儿子毕竟没有被人贩子弄死,也没有被弄残…

  这位父亲心中的欣慰,所有的为人父母者都懂。

  如果吸毒无罪,贩毒必将猖獗;

  如果行贿无罪,贪官必定横行;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我流泪看失孤和亲爱的,多年后终于大结局,但这个结局除了告诉我天道酬勤,父爱如山。

  却也通过被拐卖儿童的养父母,给了正义一记响亮的耳光!

  这是我们对善良的辜负,对公平的嘲讽!

  要想天下无拐,就必须买卖同罪!

  不要再扯淡的说,这样买家会虐待儿童,这根本就是逻辑混乱。

  就如同我在「俄罗斯篇」中写的一样,任何一个国家,但凡敢对恐怖分子进行妥协,这个国家将永无宁日!

  这样想的人,不是和叫嚣「免死」的人一个脑回路吗?

  对犯罪分子不严惩,动不动就妥协,还巴不得给他们好处,想让他们良心发现?

  他们永远都不会良心发现,因为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特赦只能是纵容!

  请不要用「养父母」这样的词汇去称呼这些禽兽不如的人贩子,这是对社会良知,对公共秩序最大的嘲讽和羞辱!

  作为一名公民,我希望尽快推动买卖同罪!

  否则,所谓的养父母事实上的人贩子,就可以「合理合法」的羞辱与折磨被害者,去绑架孩子去胁迫受害人。

  作为一名父亲,尽管我知道,这个世上也许并

没有因果报应,但我依然要和天下所有的父母,诅咒偷别人人生的人贩子:

  不得好死!

  不得好死!!

  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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