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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少年枪杀无罪案,一场荒诞闹剧!

作者 :带泪梨花 2021-11-25 06:53:28 审稿人 : admin

来源:新潮沉思录(ID:xinchaochensi)

作者:黄三思



囿于篇幅,本文只对这次事件的基础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的分析将在近期发布。


2021年11月19日,在美国媒体上热炒了将近一年的基诺沙枪击案终于尘埃落定,陪审团裁定所有罪名皆不成立,当事人里滕豪斯(KyleRittenhouse)案当庭获释。



如果只看CNN,NBC等所谓“左派”(双引号代表作者本人并不认同)媒体的话,那么这个判决显然说明世道崩坏,国将不国。正如一些时隔一年多仍然没搞清楚受害者是什么人种的正义战士们在推特上感叹的那样,法律被操纵,谋杀者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甚至可以借此飞黄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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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换一个角度,只看FOXNews等所谓“右派”(again,双引号代表作者本人并不认同)媒体的话的话,情况便完全翻转了过来:里滕豪斯的无罪获释体证明美国精神仍在,世道好起来了!


所以,美国社会是真的即将天崩地裂,还是终于要好起来了?


若是让作者来评论,吵了将近一年的里滕豪斯案只配用两个字来形容:闹剧。


对于任何一个有基本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同时具备基础社会常识的人来说,整个案件其实没有任何值得争论的地方。早在2020年11月,案件发生三个月后,关于这起事件的现场视频便被公布在了网上,事件的流程其实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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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们从视频出发,再次为读者们梳理一遍:


2021年8月25日早10点左右,里滕豪斯在基洛沙市(Kennosha)街头参与清理活动,和其他志愿者一起清除抗议留下的涂鸦,没有携带武器。


同日晚,经由一名叫NickSmith的朋友介绍,里滕豪斯和他的朋友DominickBlack带着武器出发前往一家叫做CarSource的二手车店,有偿为商店看守店面与车辆,因为在前一晚的抗议中,这家店有部分停在停车场的车辆被抗议者烧毁。需要注意的是,由于KyleRittenhouse未满18岁,两人携带的武器都注册在DominickBlack名下,其中一把AR-15由里藤豪斯出资购买,准备在明年满18岁后转到自己名下。


一直到当晚10点左右,里滕豪斯和DominickBlack都看守在CarSource店面附近,数名不同的报道者都拍摄到了他在店面附近巡逻、与其他武装平民和警方巡逻车辆互动的画面。有报道者在直播过程中也和他进行了互动,视频中的KyleRittenhouse带着一把AR-15突击步枪和一个医疗包,向直播者表示自己在这里看守店面,同时为附近有需要的人提供医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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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11点,第一名死者Rosenbaum被拍摄到在一个加油站和其他武装平民争论,带着一个塑料袋——他出狱之后一直因为狂躁症而在一家叫做Aurora的精神机构接受治疗,当天下午才从医院离开,他的女友在采访中表示袋子里装的应该是他的私人物品。


稍后,现场直播者的录像显示里滕豪斯沿着街道步行,询问街边的人群是否需要医疗服务,但当他想要回到二手车店时,设卡阻拦的警察要求他停止接近,原路返回。


晚11点46分,附近另一处二手车店用来停放车辆的停车场被人纵火,警方现场录音中描述为“至少四人,携带手枪。”


随后,现场录像与警方无人机拍摄的录像显示,里滕豪斯带着一个灭火器从附近的加油站跑向起火的停车场,在接近停车场时,第一个死者Rosenbaum从后方接近他,并将手中的塑料袋掷向里滕豪斯。


紧随其后的,是一声枪响——并非里滕豪斯在开枪,而是来自附近区域的枪声。随后则是更近的四声:这次是里滕豪斯向靠近他的Rosenbaum连开四枪。随后再次响起了三声枪响,但不是里滕豪斯在补枪,而是来自第一声枪响之处。


看到Rosenbaum倒地,里滕豪斯靠近查看,发现命中之后便转身跑开,向着附近的警方封锁线移动,同时给自己的一同看守店面的朋友DominickBlack打电话。


在向着封锁线移动的过程中,附近听到枪声的抗议者们追了上来,试图抓住里滕豪斯,追逐过程中Kyle摔倒,数名抗议者接近并开始攻击他。


从现场视频里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第一名靠近里滕豪斯的抗议者飞脚踹向他的头部,刚刚坐起的里滕豪斯后仰躲避,过程中开了两枪,未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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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再次倒地时,另一名拿着滑板的抗议者(AnthonyHuber,图一中手持滑板者)将滑板砸向他的头部,由于里滕豪斯倒地时是侧身姿势,所以滑板砸在了他的肩膀上(见图二)。随后,Kyle翻过身,在极近距离开了一枪,命中AnthonyHuber的胸腔,最终导致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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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此时,离里滕豪斯最近的第三名抗议者GaigeGrosskreutz被枪声惊吓,双手抱头后退,所以Kyle枪口指向他时没有开枪,但随后GaigeGrosskreutz拔出一把手枪并再次向他靠近——在庭审时,GaigeGrosskreutz承认自己此时拿枪指着里滕豪斯——于是Kyle开了第四枪,命中GaigeGrosskreutz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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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抗议者们散去,里滕豪斯爬起身,面朝着抗议者方向倒退移动,确定安全后转身向附近靠近中的警方车队靠近,在视频的背景中可以明显听到附近传来了八声短促枪响。


随后,里滕豪斯举着双手靠近了警方车队,车队没有停留,只是命令他继续向后移动,离开道路。


当晚,里滕豪斯没有和警方发生进一步的接触,乘坐朋友Black继父的车回了家(位于隔壁州,距离基洛沙市20英里);两个小时后,里滕豪斯和他的母亲前往附近的警察局投案自首。


梳理完流程,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里滕豪斯的行为在美国法律上属于自我防卫吗?当然是。


在美国,合理合法的自卫有四个要件:

1.合法持有武器。

2.合法的处境,也即是不能处于犯罪过程中。

3.只在‘必要’情况下使用武力。

4.没有‘过度’使用武力。


那么,里滕豪斯的行动在检方眼里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参考检方提出的七项指控。


第一项:一级鲁莽杀人,使用危险武器


这项指控针对的是里滕豪斯在停车场对第一名死者Rosenbaum开枪的行为。


第二项:一级鲁莽危害安全,使用危险武器

这项指控针对的同样是里滕豪斯在停车场对第一名死者Rosenbaum开枪的行为,但是危害的是第三人,也即是之前在庭审过程中作证Rosenbaum在咒骂并抢夺里滕豪斯武器的McGinnis。


第三项:一级鲁莽危害安全,使用危险武器

与第二项指控相同,但是针对的是在里滕豪斯被追逐倒地时飞脚踹向他面部,开了两枪但未被击中的身份不明男性。


第四项:一级鲁莽杀人,使用危险武器

与第一项指控相同,针对的是使用滑板攻击里滕豪斯,被命中胸腔后死亡的AnthonyHuber。


第五项:一级故意杀人未遂,使用危险武器

针对的是被命中手臂的伤者GaigeGrosskreutz,如果陪审团任何适合,也可以将这项指控改为刑期更重的二级故意杀人未遂和一级鲁莽危害。


第六项:未满18岁的人持有危险武器


第七项:未能遵守州或当地政府的紧急命令,也即是晚8点后不能上街的宵禁令。


根据罪名我们可以看到,检方对里滕豪斯的指控主要针对自我防卫的两个要件:1.非法持有武器,2.违反宵禁令,并非合法处境。只要这两点任何一点成立,那么不管他接下来是否有人身上的危险,使用武器攻击他人都属于犯罪。


而法官对这两点的看法显然和检方不同——首先被驳回的,是非法持有武器这一项指控。根据威士康星州的法律,未成年人禁止持有短管武器,而里滕豪斯的律师抓住了这一处文字上的漏洞,辩称里滕豪斯所持有的武器属于长管步枪,且在威士康星州合法购买并注册,所以里滕豪斯公开携带这把武器上街并不违法。


针对违反宵禁令这一指控,法官同样予以驳回,因为“prosecutorshad failed to present any evidence a curfew was inplace”,检方不能证明宵禁令被执行;换句话说,在有这么多人违反宵禁令上街的前提下,宵禁令可以被认为已经失效。


既然合法自卫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两个大前提得到了满足,里滕豪斯两次(停车场,撤离过程中)开枪射击的场景是否符合威士康星州关于自卫的定义?


参考案件发生地WIstat 939.48 Self-defense and defense of others


“Theactor may not intentionally use force which is intended or likely tocause death or great bodily harm unless the actor reasonably believesthat such force is necessary to prevent imminent death or greatbodily harm to himself or herself.


行为人不得故意使用(能或可能)造成死亡或重大身体伤害的武力,除非行为人合理地认为,为防止即将发生死亡或对自己造成重大身体伤害,而有必要使用这种武力。”


同时,WIstat 939.48 Self-defense and defense of others也规定:“Whilethere is no statutory duty to retreat, whether the opportunity toretreat was available goes to whether the defendant reasonablybelieved the force used was necessary to prevent an interference withhis or her person.”


没有撤退的法定义务,但是否有撤退的机会取决于被告是否合理地相信所使用的武力对于防止对其人身造成干扰是必要的。”


从法条上来看,”必要“这一点,不需要”切实“的证明,只需要”合理“地认为。换句话说,不需要等待对方拿出武器,在光亮处展示清楚并说明其可能存在的威胁性;也不需要等待对方展开攻击甚至受伤之后,只要当事人余光一瞥发现对方手上‘大概率’持有武器,便可以使用武力制止潜在的侵害。同时,只要当事人合理的相信使用武力的必要性,也没有考虑”我现在拔腿就跑是否可以避免危险“的义务。


所以,在里滕豪斯这个案子里,是否存在违反威士康星州法律的地方?


显然没有。


里滕豪斯第一次开枪时,位于停车场,从视频录像中可以看到且听到,他所处的停车场光照并不充足,且在近距离突然传来了一声手枪射击的声音。


紧接着,第一名死者Rosenbaum向他投掷塑料袋并靠近,按照庭审时证人McGinnis(他当时站在两人附近)提供的证词,枪击发生前死者一边咒骂里滕豪斯一边伸手想要抢夺他的枪。


在所处环境存在明确威胁(枪声)的前提下,Rosenbaum靠近里滕豪斯并且试图抢夺武器的行为,显然足以让任何一个神智清醒的人认定自身的处于一个危险的情境之中,自然存在使用武力的必要性。


同时,在向警方移动过程中再次开枪的情景也同样符合这个条件:追逐里滕豪斯的数名抗议者在里滕豪斯摔倒后数次攻击他,伤者GaigeGrosskreutz手上还持有一把手枪。


事实上,如果里滕豪斯在开枪命中第二名死者以及第三名伤者后继续补射——直接打空弹匣是许多新手持枪者在高压情况下最常见的反应——检方肯定会抓住他的补枪行为大做文章,论证他在确保安全后仍然过度使用武力。


然而,根据我们之前的梳理以及视频录像里看到的,即使在受到多次攻击、身边还有其他枪声传来的的高压环境下,里滕豪斯全过程中都保持了冷静与理智,两次开火都不存在故意的情况——他没有主动挑起事端,也没有首先开火,而是在被攻击后才开枪反击。即使是在被攻击倒地后,也没有向举手的追击者(GaigeGrosskreutz)开枪,而是在对方向他举枪之后才开枪反击,消除危险后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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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结论其实不难得出:


1.里滕豪斯是事后媒体报道中所说的“MAGA民兵”吗?


不是,现场录像表明他并非带着武器想要袭击游行队伍的白人至上民兵组织成员,其行动路线表明他并不是在随机漫游,而是在看守的店面附近;他与其他武装平民也有互动,但绝大多数时间都处于单独行动状态。


2.里滕豪斯是无征兆情况下突然向游行者开枪吗?


不是,根据庭审时的证词,第一名死者试图抢夺Kyle的武器。第二名死者与伤者也是在Klye倒地后攻击他时遭到的枪击,伤者GaigeGrosskreutz还持有武器(非法持有)。现场录像和证人供词证明他两次开枪都是受到攻击后,且没有追击补射行为。


3.里滕豪斯射杀这几个人,是因为他反对BLM运动,或者他是种族主义者吗?


不是,他出现在游行地的主要目的是替(少数族裔拥有的)二手车行看守店面赚钱,并为附近游行参与者提供医疗服务;他所射杀、击伤的对象都是白人。


梳理到这里,读者们应该明白为什么我在开头说这起案件是一场闹剧了。


美国“左派”媒体们的指控,显然没什么能站住脚的。这起枪击案和所谓的反BLM运动,和种族歧视与暴力扯不上关系,里滕豪斯本人之前也表态支持BLM运动。反而这起枪击案本身来说,正是因为现场在进行BLM运动才引发了后续的混乱场面和枪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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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个无罪判决体现了美国“右派媒体”们所谓的司法公正,世道变好了吗?显然也没有。这个无罪判决虽然在司法程序内符合程序,里滕豪斯本人也确属于自卫,但它的荒诞却来自于司法之外。宵禁令为什么对里滕豪斯会失效?根本上是因为美国基层在各种运动和混乱中,社会秩序经常性的完全失控。为什么法律中会有漏洞让未成年人里滕豪斯本人能够合法持有枪支?为什么运动现场一有点波动就会导致枪击案发生?因为美国的枪支泛滥问题几近无解。


这两个问题,显然是司法没法解决的。司法唯一能解决的是按程序处理完这个案子。然而,在美国社会当下极端对立的氛围下,按程序处理这个案子本身就会引发大问题。在多个不同来源的现场视频已经清楚明白且多角度记录下了事发全过程的前提下,案件却要反复拉锯一年时间才能判决,只能说明民主党与共和党在涉枪问题和种族问题上的党派之争已经快让司法系统失效。同时,在司法程序范围内证据清楚的情况下,拜登等人仍然在这个问题上大做文章,也从一个侧面上说明两党在支持者群体层面上已经完全脱钩。后面笔者会再就此案背后的现象做一个深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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