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TXT电子书,就来曹操读书

微信
手机版
TXT电子书

缓缓君:孟晚舟事件的前因后果

作者 :龙之灬魅 2021-09-26 09:52:04 审稿人 : admin

  经历了1000多个日夜的等待,孟晚舟女士终于能回家了。

  其实我昨晚就看到了相关消息,但事情没落地之前,终究还是怕会有变数(比如半路遭到拦截之类的)。

  直到今天上午10点40分左右,官媒集体报道了这一消息,心里冒出了两个字——稳了。

  在做进一步的评论之前,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这场风波的始末。

  01

  根据听证会上控方律师的陈述,早在2018年8月,美国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就发出了针对孟晚舟的逮捕令。

  只不过,他们一直在等待抓人的机会。

  2018年11月29日,美国得知孟晚舟将从香港出发飞往墨西哥,中途会在加拿大转机,于是他们要求加拿大在孟女士转机时实施扣留,并将其引渡到美国。

  同年12月1日,加拿大扣押了孟晚舟,而当天正好是中美两国元首在阿根廷G20上谈判的日子。

  一边谈判,一边抓人,可以说是纸牌屋的现实版。

  12月11日,加拿大法庭同意了孟晚舟的保释申请。

  当时我曾对事件的后续发展做过一个预测的框架:

  情况一:美国提出引渡要求,孟晚舟提出辩护申请,但加拿大立即驳回并将其引渡给美国(概率0%)。

  情况二:美国提出引渡要求,孟晚舟提出辩护申请,然后案件走向漫长的“司法程序”(概率70%)。

  情况三:美国未提出引渡要求,孟晚舟彻底重获自由(概率30%)。

  当时之所以保留了“情况三”的可能,是因为特朗普在接受路透社的采访时,被问及孟晚舟的案子,然后他是这么回应的:

  “只要对国家有好处,我就愿意做。”

  “如果我认为这助于达成有史以来最大的贸易协议(这件事很重要),如果有利于国家安全,我当然会在我认为必要的时候干预此事。”

  Whatever's good for this country, I would do.

  If I think it's good for what will be certainly the largest trade deal ever made--which is a very important thing--what's good for national security--I would certainly intervene if I thought it was necessary.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所谓的法律问题只是个幌子,这件事的本质就是政治博弈中的一个环节(包括对华为的制裁,也是中美博弈中的一环,具体可查看我的另一篇分析文章《美国围剿华为始末:我们已别无选择》)。

  而任正非是个非常有大局观的企业家。

  在接受外媒采访时,任正非曾明确提到:哪怕让他女儿受更多的苦,也绝不会拿中国人民的利益去和美国做交换。

  2019年1月22日,美国司法部向加拿大政府正式提出了引渡要求。

  之后,整件事就落入到了“情况二”——进入到了漫长的司法程序。

  为什么我从一开始就排除了“情况一”(加拿大立即把孟晚舟引渡给美国)?

  因为扣押孟晚舟完全不符合加拿大的国家利益。

  事发之初,加拿大驻美国大使麦克诺顿在接受《环球邮报》(加拿大最具影响力的报纸和主流媒体)采访时就说过:

  “(美国人)才是寻求强力执法的一方,却是我们在付出代价。”

  对于加拿大来说,无异于被迫去接了一个烫手山芋。

  怎么办?

  既然躲不掉,那就尽量拖。

  拖到哪一天中美谈妥了,加拿大也就解脱了。

  而“具体进程将由明局(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交锋)和暗局(中美之间的政治博弈)共同决定”(这是我当时的一个论断)。

  02

  在法律层面的交锋中,华为的律师团队最初试图以孟晚舟案不符合“双重犯罪原则”来中止引渡程序。

  所谓的双重犯罪原则,是指成为引渡理由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引渡国和被请求引渡国双方法律都认为是犯罪的行为。

  这个角度是相当合理的。

  因为美国逮捕孟晚舟的理由,是孟晚舟向汇丰银行隐瞒了华为与其子公司Skycom的关系,而后者与伊朗有交易,这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

  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并非出于联合国安理会的框架之下,而是美国根据国内法进行的长臂管辖,而加拿大并没有参与制裁伊朗,那孟晚舟自然也就没有违反加拿大的法律,显然不符合“双重犯罪”的引渡标准。

  但加拿大法院并不接受孟晚舟团队的说法。

  法官霍姆斯在裁定书中表示,孟晚舟“故意制造了虚假陈述”以获得汇丰的金融服务,而欺诈罪这种行为应该纳入更广泛的范围内考虑;此外,由于加拿大的法律制度间接依赖于美国法律效力,孟晚舟案件也不应该有特例。

  孟晚舟的律师团队还提出了另一个主张:如果认定双重犯罪成立,将帮助其他国家(这里无疑是在暗指美国)执行国外法律,这有悖于加拿大的价值观。

  对此,法官则以“美国对伊朗的制裁从根本上不违反加拿大的价值观”进行了回应。

  2020年5月,加拿大法院认定孟晚舟案符合“双重犯罪”标准,引渡案将继续审理。

  至此,华为律师团队的第一次尝试以失败告终,但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改变了策略。

  这里要补充的一点背景是:

  汇丰曾因为帮助墨西哥毒枭洗钱以及和伊朗、古巴、塔利班等组织开展业务而被美国盯上。

  2012年,汇丰以19亿美元的罚款和美国司法部进行了和解,同时签订了《延期起诉协议》。根据协议,汇丰同意“在任何调查中配合美国司法部”,并接受美国在汇丰安插一批“合规监管人员”对其业务进行审查。

  2013年,汇丰指名道姓要求约见孟晚舟,但会见地点并非在公司会议室,而是在香港四季酒店附近的一家牛排馆,并且这次会见没有留下任何书面痕迹,以上一系列操作都非常反常。

  2016年,即汇丰和美国的《延期起诉协议》到期前夕,汇丰偷偷启动了对华为的调查。

  2017年2月到7月,汇丰主动向美国司法部至少做了4次陈述,积极配合美国对华为的调查,内部上千人被美国司法部约谈。

  2017年底,美国司法部在合规监管人员认为“汇丰的合规仍有很大缺陷”的情况下,依然撤销了对汇丰的全部刑事指控,并结束了对汇丰的监管。

  所以外界普遍认为,汇丰是为了自保而故意设局构陷华为,背后则是美国在推动这一切。

  针对这种情况,华为的律师团队于2020年7月提出

了新的辩护策略,大致为:

  你不是说我涉嫌通过欺诈来骗取汇丰银行的金融服务吗?但其实汇丰从一开始就知道Skycom在伊朗的业务,也知道Skycom与华为的关系。这从华为和汇丰之间的邮件,以及华为发给汇丰的Skycom2009/2010财报都可以证明。只不过汇丰为了赚钱故意假装自己不知道,所以汇丰根本就不存在被欺骗,那自然也就不存在欺诈罪了。

  那么,新的辩护策略起效了吗?

  不知道。

  2021年8月19日,孟晚舟案审理结束,但却没有宣布审理结果,加拿大法官决定将于10月1日再开个会来商定宣判结果的具体日期。

  观察人士则认为,由于加拿大马上要大选了,法官应该是希望把这个烫手山芋交给大选之后新上任的司法部长来处理。

  而我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想到的则是——deadline(截止日期)。

  如果要进行政治交易,那一定是赶在正式宣判之前。

  因为美国也好,加拿大也好,都是希望“又当又立”。

  如果宣判后再改结果,太过打脸了,所以交易必然要赶在deadline之前。

  然后就是大家看到的,当地时间9月24日,孟晚舟乘坐中国政府的包机离开加拿大,并预计于今晚到达深圳。

  更关键的是,她是在没有认罪(She has not pleaded guilty)的前提下回国的(此前,加拿大广播公司等媒

体曾声称孟晚舟已认罪,这完全是失实报道,相关媒体也已经删除了这些假新闻)。

  当然,美国也不可能直接放人,不然就相当于在承认这是“欲加之罪”了,所以还是要求孟晚舟签署了《延期起诉协议》。

  根据协议,只要孟晚舟在2022年12月1日之前,没有从事美国指定的那些犯罪行为,针对她的所有指控都将被彻底撤销。

  现在的局面,本质上是中美博弈后双方都能接受的一个结果:

  孟晚舟签署了协议,让美国保全了“面子”;而中国通过外交手段救回了孟晚舟,得到了“里子”,而且因为孟晚舟是以不认罪的状态下回国的,所以面子上也过得去。

  至于加拿大,某种程度上是被卷入进来的。

  因为不管孟晚舟从哪个国家转机,那个国家都会遭受到来自美国的压力。

  但既然加拿大自甘成为美国的马仔,那这笔账就要记下,中加关系肯定是回不到过去了。

  加拿大在这起事件中的唯一收获,就是换回了两个间谍(有些人把这两个人和另一个被判死刑的加拿大毒贩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搞混了)。

  03

  当然,就像上文说的,这件事的本质,还是中美之间的博弈,所以孟晚舟能够回国,显然不单是法律层面的胜利(但法律上的交锋结果会成为中美博弈过程中的筹码,所以依然是有意义的)。

  那么,再往深一层想:这背后真实的筹码是什么?

  说实话,我不知道,而且我相信也不会公开。

  但无论背后的真实条件是啥,我相信我们的执政团队一定是评估过觉得合理才会接受的。

  而且,孟晚舟能够顺利回国,其背后的意义,我认为远远超过了一城一池的得失。

  对内,它向中国人民(尤其是那些已经把部分资产转移到国外那些“骑墙派”)证明了——中国政府是有能力保护好本国国民的。

  这对于稳固我们的基本盘,意义重大。

  试想下,如果我们不能保护好孟晚舟,国内会有多少骑墙派投奔西方世界?

  孟晚舟的回国,相当于给了全国人民一颗定心丸,也让中国普通老百姓为祖国感到骄傲和自豪。

  对外,它向全世界昭示了,美国一手遮天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在过去,美国想制裁谁就制裁谁,想抓哪家企业的高管就抓哪个(甚至想打哪个国家也可以绕过联合国去打,伊拉克和叙利亚就是前车之鉴)。

  对比下皮耶鲁齐和孟晚舟的境遇,真的是天差地别。

  2013年,美国以《反海外腐败法》对法国公司阿尔斯通进行长臂管辖,并在机场抓走了该公司的高管皮耶鲁齐,理由是他十年前曾在印尼的项目中行贿。

  而阿尔斯通这家公司是个软骨头,当皮耶鲁齐提出希望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时,阿尔斯通给他的回复竟然是:如果官司打赢了就给他报销诉讼费,如果官司打输了诉讼费就要他个人承担。

  要知道当时检方准备了几百万份文件和150万份证据,如果真要打官司,整理这些材料就要耗时三年左右,诉讼费更是要达到数百万美元。

  皮耶鲁齐可以求助自己的国家吗?

  可惜的是,法国在这件事上的表现就和他们在二战中表现得一样“英勇”——很快就屈服了。

  在没有得到公司和祖国支持的情况下,皮耶鲁齐在几番权

衡之后,选择了和美国进行控辩交易:皮耶鲁齐选择认罪,而检方提出的刑期从原先的125年下降到了5年。

  但代价则是,阿尔斯通不仅被美国处以7.72亿美元的巨额罚款,还遭到了“肢解”,其电力业务被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收购。

  (2018年,皮耶鲁齐走出监狱后,把自己的遭遇写成了一本书,书名就叫做《美国陷阱》)

  美国对外国公司的打压远非仅限于此,在当年的美日半导体产业大战中,美国企业竞争不过日本,美国政府就逼迫日本签署《美日半导体协议》,导致日本半导体产业集体走向衰落。

  而中国自贸易战以来的种种遭遇,不过是美国的故技重施而已。

  说白了,美国会利用其实力优势,来强行打压对他构成竞争威胁的公司和国家。

  这本质上是一种世界霸主地位的彰显。

  并且,美国的打压每成功一次,其霸主地位的稳固性,就会增加一分。

  而孟晚舟的顺利回国,无异于向世界证明了,中国公司和中国政府,有能力对美国发起反击。

  这个世界已经出现了美国扼杀不了的对象。

  美国一手遮天的时代也已经一去不复返。

  多年以后回过头来看,我相信这将成为美国霸权陨落的一个标志性的转折点。

  我认为这才是孟晚舟事件背后最深远的意义。

  当然,这也仅仅是个转折点而已。

  中国的产业升级还任重道远。

  在解决芯片产业链卡脖子问题上,我们还有非常多的难关要攻克。

  我们的EDA设计软件能达成国际主流水平吗?

  还不行。

  我们的光刻机生产厂家能生产阿斯麦尔EUV这样的高端光刻机了吗?

  也不行。

  我们的晶圆代工制程能和台积电并驾齐驱吗?

  依然是不行,而且还差得远。

  中国的芯片产业链还有太多太多的功课要补。

  而这也仅仅是芯片产业链而已。

  我们要奋起追赶的领域还有很多很多。

  说到底,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但是,我们敢于向美国亮剑,并且在打压中活下来,这已经是一个非常好的开端了。

  并且,我们也出台了自己的《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

  世界的规则,已经发生了改变。

  剩下的,就交给时间和汗水来验证。

  相信在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国运一定会站在中国这一边。

  最后,还是要再次祝福孟晚舟女士!

  这三年来真的很不容易,欢迎你安全回家!

在线下载列表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