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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缓君:南京驾车撞人捅人案:同情凶手,就是在鼓励犯罪!

作者 :南城北苑有条狗 2021-05-31 20:18:14 审稿人 : admin

  01

  昨天晚上,南京发生了一起恶性伤人事件。

  行凶者当街撞倒女性,并驾车对其数次碾压,还持刀捅伤多人,手段极为残忍。

  由于有3个案发地点(点分别为金銮巷、中山南路和中山东路路口、洪武路和中山东路路口),并且行凶者驾驶的车辆各不相同,一度被不明真相的群众误认为是3起案件。

  与此同时,谣言也开始在网上扩散。

  其中有一个说法流传甚广,说行凶者和被碾压的女子是夫妻,女的出轨了,引发男的报复,杀红了眼又开始报复社会。

  然后就有一群人开始同情起凶手来了,甚至还将其称之为“受害者”和“老实人”。

  凌晨0时36分,南京公安发布《警方通报》: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因感情纠纷行凶,犯罪嫌疑人、其前妻,以及其他6名受伤群众已送医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今天白天,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了案件详情:

  事发当晚,行凶者吉某某驾驶租来的白色标致牌轿车(第一辆车),在秦淮区金銮巷(第一现场)撞倒其前妻张某与其朋友刘某某,以及一名路人。

  随后,吉某某下车对刘某某进行补刀,“又上车驾驶车辆数次碾压(前妻)张某后开车逃窜”,逃窜过程中又撞到一名24岁女性。

  慌乱之下,吉某某在中山南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二现场)时,与一辆黑色别克牌轿车碰撞,导致其驾驶车辆安全气囊弹开、无法继续行驶。

  于是吉某某持刀走向别克车,别克车主见吉某某持刀且身上有血,当场弃车逃离。

  吉某某遂驾驶别克(第二辆车)继续逃窜,在洪武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三现场)与多辆汽车发生碰撞,并撞伤两名女性。

  碰撞后,别克车已无法继续行驶,于是吉某某又从路边抢了一辆宝马牌轿车(第三辆车),逆行逃窜,与被堵在现场的车辆发生正面碰撞。

  此时,一身材高大的南京市民邱某某(被网友称为“南京胖哥”)冲上前去进行制止。

  吉某某下车后持刀捅伤邱某某。

  现场的几段视频我昨天晚上就看到了,那名见义勇为的“南京胖哥”让我印象深刻。

  事发时他大喊一声“抓住他,CAO你妈”,然后就扑了上去,但是歹徒非常凶残,他弓着腰躲了一下,然后一刀捅向“胖哥”的肚子,还在胖哥倒地后多次进行补刀,手段真的很残忍。

  而胖哥倒地后一边喊“CAO你妈”一边继续用脚踹行凶者,非常勇敢。

  不久后,民警赶到现场控制住了凶手。

  至此,整起案件已大致清晰。

  “感情纠纷”绝不是开脱的理由,更何况被碾压女子已经和行凶者离婚,前妻和谁在一起、做什么跟他还有什么关系?更不该成为报复社会的借口!

  而且凶手手段极为残忍,多次补刀,还夺车逃窜,撞人后还继续逃,说他是“老实人”简直是在侮辱那些真正的老实人。

  然而,即便如此,网上依然有人在为凶手开脱,说要找找凶手(人格)扭曲的原因,“谁天生扭曲报复社会了?”

  还有人说,“可以同情犯罪者,但不能原谅”。

  我完全不同意这些观点。

  1.目前的一些研究已表明,一个人的犯罪倾向,还真的和遗传有一定关系(但并非完全由基因决定,环境也有一定影响)。

  2.我们可以了解犯罪的原因,但绝不能同情凶手,因为那反而是在鼓励犯罪。

  以下会围绕上述两个观点进行详细论述。

  02

  上海杀妻冰柜藏尸案、福田孝行杀人奸尸案、白银连环杀人案、章莹颖失踪案、泰德·邦迪连环杀人案……

  以上几个案子我都专门写过:

  上海杀妻藏尸冰柜案的凶手朱晓东曾在作案前2个月,网购过一批关于死亡现场的书籍,其中有一本叫《死亡解剖台》,书中描述的冰箱藏尸的片段,与朱晓东后来的藏尸手法极为相似。

  章莹颖失踪案中的凶手克里斯滕森,也是在案发前2个月浏览了“绑架101”网站里关于“完美绑架幻想”,“绑架计划入门”等内容的帖子,然后在案发当天,谎称是卧底警官,说服章莹颖上车,并将其绑架回公寓,对其进行强暴、杀害并分尸。

  福田孝行假扮水管工人潜入新手妈妈本村弥生的家中将其奸杀,期间,本村弥生几个月大的女婴就在一旁哭喊,福田孝行嫌她烦就将其活活摔死。

  被判无期后,福田孝行恬不知耻地在信中写道:

  “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

  (注:福田孝行一开始虽然被判无期徒刑,但按照日本的司法惯例,行凶者是未成年人,即便被判了无期,只要在狱中表现良好,关个七、八年后就可以出狱。后来检察官从福田孝行的朋友那里拿到了这封信,再次上诉他才被改判死刑)

  白银连环杀人案的凶手高承勇,第一次杀人是因盗窃未遂被受害者撞破才起了杀心,但这一次的偶然杀人却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

  高承勇在审讯时表示,除了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他会感到紧张,后来就觉得很爽很刺激(原话是“杀完人后,很解恨,很痛快”),手段也变得越来越残忍,行凶后还要割下并带走受害者的身体组织,胆子也越来越大,有一次的行凶地点甚至就在派出所对面的宾馆。

  泰德·邦迪(原名西奥多·罗伯特·考维尔),曾于1973年至1978年期间在美国犯下超过30起谋杀案。

  第一次被抓获时,警方在他车子的后备箱发现了多名受害女性的头发,并找到了一部分受害者的尸体,但因为没有找到凶器,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所以只判了绑架罪和15年监禁。

  但在服刑期间,泰德·邦迪竟然两次越狱成功,甚至在逃亡期间,潜入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女生公寓,虐待并杀死了2名女大学生。

  从1979年被判处死刑,到1989年执行死刑,中间隔了十年,在此期间,他接受了录音采访,并以第三人称的方式阐述了杀人的原因。

  “假设每一次行凶后,都会陷入某种欲求不满的状态。可能下次犯罪他就会能满足。再下次犯罪也许会满足。下下次犯罪也许就会满足……”

  这就解释了泰德为什么会在越狱逃亡期间依然选择了顶风作案——杀害年轻女性已成为了他无法克制的欲望。

  “我杀人纯粹是因为我想杀人。”

  这是泰德·邦迪在自述时说的一句话。

  发现了没,这些案件的凶手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打从心底里就渴望犯罪。

  在过去,人们曾指望通过文化和教育来驱除人性中的恶念,一些人更是把犯罪原因完全归咎于环境和经历。

  但上文提到的这些案例,你根本没办法用社会环境来解释。

  他们的国籍、文化背景、受教育程度以及生活环境各不相同。

  尤其是克里斯滕森,他的本科和硕博都是在全球排名前50的学校就读的,享受着世界顶级的教育资源,但你可知道他的作案手段有多残忍?

  根据法庭上曝光的细节,克里斯滕森在强奸章莹颖后,在浴缸中刺伤了她,接着使用棒球棍敲破其头部,掐其喉管约10分钟,令其窒息,再对其实施斩首,然后进行分尸,并将尸体分装在3个独立的垃圾袋内抛弃。

  显然,良好的教育背景并不能度化克里斯滕森内心的魔鬼。

  那么,犯罪有没有可能和基因有关?

  即,有些人会不会天生就有更高的犯罪倾向?

  关于犯罪和遗传的关系,其实已经有上百年的研究历史。

  美国历史上有一个臭名昭著的家族,叫做马克家族。

  这个家族之所以被关注,是因为研究者意外地从上百名罪犯中发现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祖先——一个叫马克·尤克斯的男人

  首先是美国纽约监狱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理查德·达格代尔于1874年发布了他的调查结果:

  马克。尤克斯的一个儿子共繁衍了540名后代,其中有四分之一左右的人在福利机构领取救济,有140人是罪犯,60人是惯盗,7人是杀人犯,50人是卖淫者,40人是性病患者,30人被指控为私生子。

  1917年,另一个美国学者阿瑟·埃斯塔布鲁克公布了对这个家族的后续调查:

  这个家族还有另外715个后代,其中170多人是贫民,118人是罪犯,378人是卖淫者,86人是妓院老板或者其他类型的越轨者。

  为什么这个家族会有那么多的边缘人物?

  有人把这归结为宗教原因,有人把这归结于家庭教育,也有人从遗传角度进行了研究。

  20世纪20年代,德国精神病学家约翰内斯·朗格通过对双生子的对照组实验,来试图检验遗传和环境到底谁对犯罪的影响更大。

  双生子(孪生子)也就是双胞胎,但双胞胎其实也要分同卵双生子和异卵双生子,同卵双生子(同一个受精卵分裂出来的两个胚胎)具有一样的遗传基因(除非发生变异),而异卵双生子的基因在遗传上有50%的相似性。

  朗格在研究中发现,同卵双生子的犯罪一致率为77%,而且在犯罪种类、次数、方式以及在监狱里的表现都有惊人的一致性,而作为对照的异卵双生子,犯罪一致率仅为12%。

  但到了20世纪的后半页,心理学一直被一种叫做行为主义的理论所统治,行为主义的基本理论主张人的行为是被环境因素所左右的(包括在现在,我们还是经常会听到一种声音,认为每个人天生都是一张白纸),所以朗格的研究结果并没有被学界和公众所接受。

  直到20世纪80-90年代,托马斯·鲍查德和戴维·莱肯在明尼苏达大学又进行了一项关于双生子的研究,而这次的研究结果则是颠覆性的。

  由于那个年代,美国社会出现了很多的弃婴,而双胞胎弃婴被不同的家庭所收养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

  同一对双胞胎,在被不同家庭收养之后,他们的成长环境是截然不同的,等他们长大后再召集过来进行生理和心理测试,则可以鉴定遗传和环境谁的影响更大。

  整个研究过程我就不介绍了,直接说结果吧:

  同卵双胞胎,无论是分开抚养(即被不同家庭收养)还是在同一个家庭中抚养长大,他们在外貌、心理和人格特质上,都表现出了惊人的一致性:

  (托马斯·鲍查德和戴维·莱肯的双生子研究数据)

  除此之外,托马斯·鲍查德和戴维·莱肯还发现,人的先天倾向决定了他会主动选择什么样的环境。

  用中国的古话来说,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这就是为什么“绑架101”这样一个以捆绑、虐恋、恋物癖和另类性癖爱好为主题的论坛能够存在。

  在人群中,就是有是有那么一部分人,他们的心中存在着这些可怕的念头,而社交网络给了他们一个聚集地,让他们寻找到了同类。

  关于遗传对犯罪的研究还有不少,比如1984年《自然》杂志上发表的一篇论文显示,通过对1924~1947年间丹麦的14427名被收养的孩子进行调查,发现这些孩子的生父生母如果多次犯罪或者严重犯罪,那么这些后来被收养的孩子长大后,犯罪率会明显高过平均水平。

  当然,这不是说有些人天生就一定会犯罪,而是他们犯罪的可能性更大,手段会更恶劣。

  随着对双生子研究的不断深入,科学家们发现,不光是外貌、心理和人格特质有遗传有关,甚至连政治倾向都受到遗传的强烈影响。

  (截图来自王立铭老师的《生命科学50讲》)

  比如美国心理学家平克的研究结果认为,一个人更倾向于自由主义还是保守主义(对应民主党和共和党),有62%和遗传因素相关。

  英国国王学院的一项研究也显示,一个人倾向于支持保守党还是工党,有57%是由遗传因素决定的。

  所幸的是,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一项心智指标被发现是100%由遗传决定,一般而言,遗传的影响能超过50%就已经算是很强烈的了。

  后天因素依然占据着重要的作用。

  美国神经学家姆·法伦有一个十分形象的比喻:“基因给犯罪上了膛,而环境扣下了扳机”。

  那么,我们可以做点什么来预防犯罪?

  03

  关于预防犯罪,各个国家的差异很大,学界也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这里说两点我比较赞同的观点。

  1.严厉打击犯罪是预防犯罪最有效的手段

  《魔鬼经济学》的作者史蒂芬·列维特曾提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观点:

  堕胎合法化是造成美国犯罪率下降最重要的原因。

  因为在堕胎合法化之前,美国存在大量未婚先孕、未成年怀孕现象,而这些孩子如果被生下来,很可能会在贫困或者单亲家庭环境中长大。

  原生家庭的不幸,很可能让这些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

  而美国70年代将堕胎合法化,则把犯罪扼杀在了摇篮之中。

  史蒂芬·列维特的这一观点也获得了很多国内读者的支持。

  而吴军老师则在他的专栏中,用数据对这一观点进行了强有力的反驳。

  首先,美国70年代开始堕胎合法化之后,堕胎率确实增加了,但非婚生子女的比例并没有减少,反而是增加的。

  (美国单亲家庭的比例在不断上升)

  其次,美国的堕胎高峰是1980年-1995年,大约是70年代的三倍,按照史蒂芬·列维特的理论,2000年之后纽约的犯罪率应该进一步大幅下降,但这并没有发生。

  在吴军老师看来,真正比较有说服力的原因是,从1994年到2001年这段时间,纽约有铁腕市长朱利安尼当政,他强力打击犯罪,清理城市,这才是犯罪率下降的决定性因素。

  在朱利安尼当政期间,纽约犯罪管控水平排名直线上升,而在他当政之前,和在他当政之后,都处于平稳状态。

  纽约市的犯罪指数(蓝线,越低越好)和在美国大城市中的排名(绿线,越高越好)

  类似的,中国的恶性犯罪率在全世界来看,都是表现非常好的。

  由于不同国家对犯罪的统计口径不一致,没法直接比较,但在谋杀案的统计上,口径是一致的,所以可以横向比较。

  以下是2012年中国和G7国家(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的每10万人谋杀率统计数据。

  你会发现美国的数据(4.67)“一枝独秀”,远远高于其他7个国家。

  而中国以0.86的谋杀率数据,则略高于日本(0.33)和德国(0.69),和意大利打平,低于加拿大(1.56)、法国(1.22)和英国(1.03)。

  我认为这和中国重视打击恶性犯罪有关。

  中国政府一直都非常重视维稳,对于小偷小摸之类的犯罪,可能管控没有那么严,但对于恶性犯罪的打击则是非常严厉的。

  这次的南京驾车撞人捅人案,警方21时45分接到报警,22时07分就控制住了嫌疑人(期间凶手还换了2辆车试图 逃逸),0时36分发布《警方通报》,整个过程可以说是非常迅速了。

  再比如2018年的那起顺风车杀人案,凶手钟某在作案后抛扔掉了车子,和女朋友打车到了柳市镇,并找了一家不用登记身份证的宾馆住下,结果天还没亮就被警察抓到了。

  中国对恶性犯罪的打击力度真的很大。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能够在整体经济水平落后和社会福利远不如G7国家的情况下,把恶性犯罪率管控在非常好的水平。

  2.对犯罪行为的低容忍。

  日本的恶性犯罪率为什么一直都那么低?

  要知道他们可是经历过“失去的三十年”的。

  因为房地产泡沫的突然破灭,整整一个时代的中产阶级,卖掉了房子之后依然欠银行一大笔债,从中产沦为了社会底层,但日本的犯罪率依然很低(村上春树就经常会在他的小说中就写到日本的“流浪汉”,他们大多住在河边或者桥下,生活来源要靠捡垃圾和政府救济,但也尽量做到不给人添麻烦)。

  这又是为什么?

  有观点认为这和日本对犯罪行为低容忍以及他们的“耻感文化”有关。

  日本人特别在意社会对一个人的看法,一人犯罪,全家都会被人瞧不起,甚至连单位领导都要遭殃。

  有一位知乎答主留言说:

  我日本研究室的大老板告诉我,如果研究室的任何一个成员因为酒驾肇事等犯罪被抓了,他自己作为领导要负连带责任,就要引咎辞职,去别的地方找工作,这个连带责任不是法律层面的。

  预防犯罪不光要靠法律,道德和文化同样对犯罪的抑制作用。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说,不要去同情凶手。

  同情凶手,只会让那些有犯罪念头的人把自己作恶的念头合理化。

  一旦作恶的念头被合理化了,犯罪的念头就会越来越强。

  所以我坚决反对任何同情凶手的行为,这种无知的同情心,只是在鼓励作恶。

  如果有一天,一个人作恶之后可以理直气壮地来一句:我本良人,奈何世事逼我如此!

  那我们的社会,真的就危险了!

  P.s

  在这次事件中,南京市民真的表现得非常勇敢。

  其实行凶者第一作案现场时,就有一名黑衣男子追上去猛拍引擎盖和车窗,试图阻止吉某某继续作恶。

  然后又有一路人推着小黄车挡在车子前面,试图逼停凶手。

  但凶手真的太恶毒了,直接一脚油门冲了过去,撞了小黄车,再碾压倒地前妻。

  后来在第三作案现场时,“南京胖哥”赤手空拳冲上去与凶手进行了搏斗,倒地后依然不断用脚去踹凶手。

  而边上的路人在看到凶手持刀捅人时也没有退缩,依然围在凶手边上大声喝止。还有很多人在帮忙报警和打120,大家真的都很勇敢。

  根据今天新闻发布会上的通报:

  “截至目前,8名受伤人员中,除1人为轻微伤已于当晚出院外,还有7名受伤人员在医院接受治疗。包括中度伤1人,重伤2人,危重4人,目前生命体征均平稳。其中,网民关注的被刺伤的“胖哥”已接受急诊腹内探查修补手术”;犯罪嫌疑人前妻,因全身多处碾压伤目前在ICU诊治;犯罪嫌疑人目前已做气管插管、接受颈部外伤手术,在ICU治疗。”

  希望所有的受害者都能顺利脱险,尽早康复。

  至于行凶者,即便他能侥幸活下来,法律也一定不会放过他。

  我希望他会被判处死刑。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

  这也是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另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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