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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缓君:旗帜鲜明地反对代孕!

作者 :想念在黑夜 2021-01-23 13:31:17 审稿人 : admin

  01

  因为某明星的关系,“代孕”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所谓代孕,指的是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即代孕母亲)借助现代医疗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其衍生技术),将受精卵植入子宫内,为他人(委托方)妊娠、分娩的行为。

  按是否支付报酬,代孕可以分为有偿代孕(即“商业代孕”)和无偿代孕(也称“利他代孕”)。

  根据卵子来源的不同,代孕又可以分为“部分代孕”和“完全代孕”(部分代孕也称“传统代孕”,卵子由代孕方提供,代孕母亲和宝宝存在遗传学关系;完全代孕也称“妊娠代孕”,精子和卵子都由委托方提供,代孕母亲和宝宝不存在遗传学关系,相当于委托方“租用”了人家的子宫来给自己生孩子)。

  本文所讨论的代孕,均针对完全代孕(即租用他人子宫的行为)。

  由于代孕会牵扯到医疗、法律、当事人权利以及伦理等各方面问题,所以这一议题一直都存在巨大争议。

  目前全世界各个国家(地区)对于代孕这件事的态度也各不相同。

  比如法国、德国、瑞士、意大利和西班牙,禁止了任何形式的代孕;

  英国则是对代孕进行一定程度的法律限制,即禁止商业代孕,但允许利他(无偿)代孕的存在。

  乌克兰、格鲁吉亚和曾经的印度(印度自2015年10月后禁止了),则是完全开放代孕,甚至将其作为一项增收的产业。

  美国比较特殊,各个州都有自己的法律(甚至还有州宪法);在代孕这件事上,有24个州是禁止代孕的,而另外26个州则对代孕有不同程度的法律认可。

  由此可见,是否允许代孕这件事,和一个国家(地区)发达与否无关,它体现的是政府在这个有争议的问题上做出了怎样的选择。

  中国目前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但也存在呼吁部分放开的声音)。

  我个人也是旗帜鲜明地反对代孕合法化。

  说说我反对的原因。

  02

  代孕之所以会存在巨大争议,显然是因为它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性(否则就没有争论的必要了)。

  比如有些家庭因为生理因素而导致生育困难,但他们又想要孩子的,在这种情况下,代孕成为了帮助他们的一种现实上可行的方式。

  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国家禁止商业代孕,但却放开了无偿代孕。

  也有一些支持代孕的观点认为,身体是代孕者自己的,只要是双方(委托方和代孕方)自愿,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法律都没有必要禁止,甚至,商业代孕还可以帮助贫困家庭摆脱困境。

  去年6月,32岁的乌克兰女性亚丽娜·斯塔楚尔斯卡(Alina Stachorsk)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就坦诚,她之所以做代孕,就是因为穷。

  第一次代孕时,她才21岁,刚和第一任丈夫离婚,一个人要抚养3岁的孩子,而且还丢了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 亚丽娜走上了代孕这条路。

  她先后替爱尔兰夫妇、德国夫妇和印度夫妇生下了孩子。

  每次代孕可以获得1.5万-1.8万欧元的报酬,这远远超过了她失业前当售货员时的收入(3000格里夫纳/月,折合人民币约690元),还因此大大改变了家庭的经济状况。

  也正是因此,在一些曾经放开商业代孕后来又立法禁止的国家里,确实有一部分女性认为,这(禁止商业代孕)是在剥夺她们赚钱的权利。

  这种观点看似有道理,但却经不起逻辑的推敲。

  如果出于让穷人摆脱贫困而允许有偿代孕,

  那是否也可以出于同样的理由,而允许穷人卖血、卖肾、卖器官?

  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同意。

  为什么?

  因为这违背了你的底线。

  法律是对人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相当于是国家对国民的一个底线要求。

  只不过,有的国家把这条底线划得低一点,有的国家把这条底线划得高一点。

  所以代孕是否合法,在我看来体现的是一个国家底线的高低。

  而中国和德、法、意、西、瑞士一样,是属于底线比较高的国家——不允许人体器官被以任何形式租借给他人(前面说了,代孕其实相当于是委托人向代孕者“租借”子宫,并让后者来承担生产风险的一个过程)。

  当然,有些反对者会说,只要人家代孕者是自愿的,法律管那么多干嘛?

  问题就在于,你怎么去理解自愿?

  当一个人真的窘迫到走投无路的时候,他的自愿是发自内心的自愿,还是被现实(甚至被家人)胁迫下的“被迫自愿”?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法律不作任何约束,别说是卖血卖肾卖器官了,是否会有人愿意卖儿卖女,甚至把自己卖身为奴?

  一定会有。

  历史上这样的事太多了(在古代,一旦遇到饥荒年代,卖儿卖女的情况就会层出不穷)。

  但放在今天,我们可以允许这样的“自愿”吗?

  当然不行。

  还是那句话,这违背了现代社会的底线。

  那么,那些走投无路的穷人该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来换一个问法,答案可能会更加明了。

  当一个人需要出卖或者租借自身器官来摆脱贫困的时候,政府应该怎么做?

  是放开法律,降低底线,好让他们更加方便地出卖(出租)器官呢;还是脚踏实地地去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以帮助赤贫家庭建立起摆脱贫困的能力?

  乌克兰选择了前一条路;

  这是一条容易走的路,政府不需要花费多大的代价,就能缓解燃眉之急,甚至还能把代孕发展成一个全球闻名的“明星产业”。

  但这种不从根源上解决贫困的方法,只会继续源源不断地制造更多的贫困,于是会有更多的贫困女性,不得不加入到代孕这个产业中来,最后整个国家沦为“欧洲子宫”,甚至是“全球子宫”。

  庆幸的是,我们国家选择了后一条路。

  尽管精准扶贫这条路要难走很多,会更费时费力,但它却是在真正地帮助贫困者早日走出困境。

  03

  代孕合法化还会带来一个衍生的问题——高阶层人口对低阶层人口的剥削。

  当我们讨论自由和平等的时候,总是会把这两个词放在一起,想要两者都能有。

  但其实自由和平等,在一定程度上是此消彼长的。

  由于人的天赋、家庭背景、机遇不同,在一个完全自由的社会,很快就会表现出“强者俞强,弱者俞弱”的马太效应,进而形成社会分层。

  这样的社会,运转效率高,但人和人之间的差距会非常大,毫无平等可言。

  而如果强行追求平等,代价则是社会运转效率的显著降低。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中国曾经尝试过“大锅饭”这条路,社会成员之间确实更加平等了,但也降低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反正多干少干最后大家拿到的都差不多,那还要奋斗干嘛,不如混混日子),这让社会整体的运转效率大大降低。

  所以,绝对的自由和绝对的平等都是不可取的,政府能做的就是在自由和平等之间寻求平衡点(在现实中,美国社会更看重自由,北欧社会更看重平等)。

  政府对个人自由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其实也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

  就像罗翔老师说的那句话:“如果自由不加限制,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回到代孕这个话题,当一些国家(地区)放开商业代孕之后,很快就出现了一种现象:

  富人阶层毫无疑地选择了在美国代孕,中产阶层则多数会选择去乌克兰,而那些钱不多又特别想要孩子的,可能会把目光瞄准印度。

  这背后会有非常明显的阶层差异。

  而收益最大的其实是富人阶层。

  比如卡戴珊夫妇,他们的4个孩子中,有2个就是通过代孕获得的。

  这不仅可以把生育带来的痛苦和风险转嫁给代孕者,还不用因为“怀胎十月”而耽误卡戴珊发展事业。

  对于富人来说,花钱向低阶层女性“租借”子宫,这笔买卖真是太划算了。

  而且只要他们愿意,甚至还可以尽可能多生。

  但这何尝不是在加剧“强者俞强,弱者俞弱”的马太效应?

  而这里所谓的“低阶层”,其实都是相对的。

  比如富人在找代孕的时候,可能对代孕者的年龄、学历、体型、外貌有比较高的要求,也愿意为此支付更高的报酬;

  而中产阶级在找代孕时,可能会更在意性价比(选择乌克兰);

  至于前些年砸锅卖铁去印度找代孕的那些人,可能能够找到合格的代孕者,就已经是万幸了,没有余力再挑三拣四。

  这像不像食物链里“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自然法则?

  但问题是,代孕是发生在人和人之间的。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如果变得像动物那样一级(阶层)“吃”一级,在我看来真的有点太过残酷。

  而最底层的那些代孕者,她们自身的权益根本无法得到保护。

  海德堡大学人类学系教授希拉·沙拉瓦南(Sheela Saravanan)曾经深入印度社会去研究代孕。

  在研究过程中,她发现没有一个代孕者的学历超过高中,并且在被选中之前,代孕机构会专门考察她们的性格。

  如果是那种看上去比较有主见的女性,代孕机构会主动淘汰掉她们,然后专门挑选那些性格顺从的女性来从事代孕工作,因为这会方便他们进行管理。

  而这些又穷又顺从又没怎么读过书的女性,从接受代孕的那一刻起,就会被关在集体宿舍中。

  宿舍中摆放着成排的铁架床,足够供10个代孕妈妈共同居住。

  为了避免流产,头3个月她们被要求卧床,3个月之后,也不允许进行锻炼,以防出现什么闪失。

  此外,由于代孕的活产率不高(约在15%左右),为了提高成功率,代孕机构会在她们身体里放进多个胚胎(一般为3-5个),但如果存活的胚胎过多影响到安全,代孕者又会被要求做减胎手术,哪怕这些胎儿已经成型……

  分娩的时候则会强制进行剖腹,因为剖腹产可以人为干预分娩时间,风险相对可控。

  总之,对于这些代孕机构而言,商业价值的最大化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

  代孕者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赚钱的工具人。

  至于婴儿,则彻底沦为商品。

  把子宫当工具,把孩子当商品,身而为人的尊严荡然无存。

  至于委托人和代孕者之间,则是一种基于“阶层优势”下的赤裸裸的剥削关系。

  04

  代孕带来的问题还有很多。

  比如在BBC的纪录片《代孕者:House of surrogates》中,有代孕者告诉记者,她是在丈夫的要求下才走上代孕这条路的。

  因为丈夫好吃懒做赚不了钱,就想到了让妻子去做代孕,并声称否则他就只能去偷东西(来谋生)了。

  也有一些代孕妈妈在怀孕的过程中和宝宝建立了感情,想到宝宝即将被委托人带走,她感到“有一些沮丧,因为那个在我子宫里待了9个月的孩子,今天要走了”。

  还有宝宝因为健康状况,委托人拒绝接收,最终去向成谜。

  另有一些则是因为委托人夫妇(情侣)发生了情感问题,在宝宝出生前离婚(或者分手)了,委托人想要弃养。

  这种情况下,宝宝真的很可怜。

  孩子才刚出生,什么都不知道,也没有做错什么,却要在出生的那一刻,就背负起父母的错误去开启他/她的人生。

  总之,代孕,尤其是商业代孕,会带来太多太多的社会问题、伦理问题和利益纠葛,会加剧社会阶层的分化。

  所以我旗帜鲜明地反对代孕!

  目前我们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其法律依据是2001年施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但“管理办法”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层级不高,对违法代孕的处罚,也仅仅是警告和3万元以下罚款,并且处罚对象仅限于医疗机构,对于违法代孕的威慑力非常有限。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者的气焰,他们铤而走险在国内建立了各种和代孕有关的地下产业链。

  希望能够借此这次关于“代孕”的全民讨论,来修订完善我国的法律。

  加大对代孕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处罚措施,而不仅仅是针对医疗机构。

  并且,我们应该大幅提高违法的成本,相比于从事代孕黑产的违法收益,顶格3万的罚款简直是一个笑话。

  至于(无偿)利他代孕,理论上可以帮助到一些因为生理原因而无法怀孕的夫妻。

  但是,对于我们国家而言,现阶段显然是不合适的。

  现阶段我们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都阻挡不了地下黑色产业链的野蛮生长。

  一旦部分放开利他代孕,可以想象,会有多少有偿代孕假借利他代孕之名,给自己洗白?

  事实上,哪怕是像英国这样的老牌发达国家,也依然被发现在利他代孕中存在以“医疗费用”为由的利益输送。

  而我们国家还有6亿人的平均月收入在1000元左右;我们的男女平权之路还任重道远。

  一旦放开,哪怕是部分放开对代孕的限制,都可能会给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最后,关于阶层分化的问题,这是我一直以来都相当关注的一个话题,也在过去的文章中反复讨论过。

  这个问题已经够残酷的了,希望不要让代孕再来加剧这种残酷。

  哪怕现实社会永远无法抹平阶层之间的差距,但至少,这应该成为我们努力去改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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