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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之珠,有了一把尚方宝剑!

作者 :索马里の母海贼 2021-01-03 10:47:56 审稿人 : admin

原创: 吴鹏飞
来源公众号:吴鹏飞观点
已获授权

昨天我高兴地谈到乱港头目黎智英被重新收押,是因为香港国安法订的严密、订的周全、订的很有预见性。今天我又看到一条小消息,香港激进组织头目钟翰林因为抢夺国旗并丢弃,被裁定侮辱国旗罪等罪,前几天被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坐牢4个月。

不知道读者感觉到没有,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已经发生了令人欣喜的变化:侮辱国旗的被判刑,举行港独游行的被拘捕,在校园鼓吹港独的老师被开除,在校园张贴鼓吹分裂的标语立即被清除被举报被查处……在香港,东风正在压倒西风。
尤其是,香港的街头暴乱活动得到遏制,东方之珠正在恢复原有的秩序和宁静。但在所有这些变化中,最令我高兴的,是那些支持港独的立法会议员被开除,那些参选支持港独的人被取消公职参选资格,那些支持港独的立法会议员威胁辞职被批准。
香港回归之后,因为治理架构是一个三权制约的治理模式,立法会对港府对特首的牵制很大,尤其是一些混迹于立法会的反华仇共长期掣肘,导致港府和特首难有作为,导致香港与祖国离心离德。清除出这些毒瘤,是香港精神回归的必由之路。
昨天我给大家讲解了香港国安法的16个亮点。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法律最大的一个亮点,也是这部法律最为深思熟虑、深谋远虑的地方。实际上这个亮点我们昨天提到过,它是第10个亮点,它实际上彻底改变了香港的政治生态和治理结构。
港版国安法,显见的功用是惩治四种罪行。名曰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此法的出台,使港毒分子无所遁形,纷纷投入落网。它就像一块神奇的镇妖石,各路阎罗统统被压得动弹不得。

从此,国家认同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文化教育成为香港政府责无旁贷的宪政职责,那些试图在香港制造分裂和动乱,靠卖国崇洋沽名钓誉的人,基本上没有了政治空间。在各种课堂、在所有媒体宣扬上述四种违法言论的,都将面临着法律的严惩。
大家看到了。原先疲于应付、形容憔悴的特首,显得十分软弱,甚至有记者在记者会上高喊“林太去死”这样的口号,完全没有体统和规则时,议员公开侮辱国家时,还有修例这么简单的是非明确的事情无法推进时,她都显得无能为力,节节后退。
可是港版国安法实施后,特首仿佛换了一个人,精神焕发,行事果决,对美国人的所谓的访问制裁、对英国人的所谓学位荣誉质疑,她都应对得大义凛然,志节高远。对香港动乱分子,港毒势力,她均表现出了不可动摇的决心和坚决斗争的态势。
为什么特首会有这样的变化呢?这是因为在捍卫国家利益问题上,她明确得到了包括港人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支持,明确得到了中央政府的支持,明确得到了国家法律的授权。港版国安法,就是国家给予特首的一把尚方宝剑,她可以依计行事,无须彷徨。
特首明白,港版国安法另有深意。除了惩治乱港势力以外,港版国安法还有普通人看不出来的、更为重要的一种作用,一种在这部法律文字背后蕴藏着的功用,那就是,它的出台,改变了香港特区的治理结构、权力结构,将力保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大家知道,我们保留的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是一个三权分立制度的变种,也就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治理结构。这个结构在港英时期是比较有效的,因为在这三个权力制衡之上,还有一个港督和英国女王的绝对的权力凌驾于这三者之上。

英国的统治意志,是由历任港督的统治权威来体现的。在当时香港的这三种权力之上,有一个可以统摄全局、协调三方来实现香港的有效治理,实现英国利益最大化的绝对权力。但是香港回归之后,高度自治的模式下,这三者之上的威权出现了空缺。
在一国两制的安排下,祖国给予了香港极大的自主治理权。特区政府、立法会、香港终审法院等司法系统的三权鼎立的框架,保留了下来。于是,作为中央政府任命的、负责治理香港的特首,却令人意想不到地变成了弱势的、跛脚的管理者。
因为在高度法治的香港,特区政府治理香港的最重要手段,就是推动各种立法。但是立法会被亲英美的泛民派裹挟搅局,根本无法通过体现特首治理思想的、有利于香港发展的任何法案,致使香港的很多大政方针长期束之高阁,不能落地。
在这种制度框架下,一个不能影响立法机构的特首和特区政府,几乎可以说一事难成。曾几何时,立法会乌烟瘴气,侮辱国家民族,不尊重宪法和基本法,蔑视国家象征的国旗国徽国歌的人物,混迹于议员之中,阻扰立法,令特首和特区政府束手无策。
而资本家财团、外国势力则可以通过蛊惑人心,推出反中恨国的人物通过选举进入立法会,来实现它们对香港治理的绑架、扰乱和控制,以达到维护自己利益,出卖香港利益的目的。因此,如何形成特区政府对立法会的制约和影响,是香港治理的关键。
应该看到,香港不是完全的三权分立,因为立法会选举获胜的政党并非执政党,实际上是一个对立法有重大影响的参政党。特区政府,是中央政府授权的执政机关。因此,在香港,必须保证立法会的各政党,可以互相制衡,但都必须拥护和支持特区政府。
在之前,这样的想法,简直是痴人说梦,异想天开。但是港版国安法出台后,这个梦想很快就会化为了现实。因为港版国安法规定,违反国安法的人不得参与选举,不得担任议员。这就等于说,今后在议会里,那些反对国家、反对港府的人就得走人。

读者朋友们,港版国安法最高妙的地方就在这里。说白一点那就是,反中恨国的人依据本法,根本就不能进入立法会。而认定谁是违反国安法的起诉、侦查、审判机构,其领导者和决定者,拥有极大权威和不受香港任何人干涉的权力的那个人,是特首。
准确地说,港版国安法颁布实施后,从此立法会的议员尽管政见不同、意见不一,但他们将由清一色的爱国、爱港的人士组成。作为特首,有权力、有权威、有办法促成这样的立法会成立,你们说,作为特首,还有什么比这更开心、更惬意的事情呢?
香港反对派议员林卓廷、许智峰等16人被捕,黄之锋之流被取消参选资格等,这意味着涉嫌“港独”,甘当反华“走狗”的人,将永远被逐出立法会,是的,永远滚蛋。对于有这种嫌疑和前科的人,无论他们暂时多么会收邀民心,都参选无门。
读者朋友们,这就是港版国安法最妙不可言的设计。它实际上在国家安全上、政治安全上,给予了特首类似于港督的绝对权威。这就使港府成为了强有力的执政者,它对于打造一个爱港爱国、代表民意的立法会,拥有了极大的法定权力和影响力。
另一方面,该法规定涉嫌国安法的罪犯,进入起诉阶段不得保释;涉嫌国安法的审判法庭由特首指定法官构成,还可以由内地法庭审判,就对香港司法机构进行了严格限制,避免了对这类犯罪分子的姑息纵容,确保了该法的执行不受亲西方法官的操弄。
读者朋友们,看明白了吧。港版国安法最高明之处,就是在香港目前看似三权分立的治理结构上,实现了权力结构的关键微调。它使特首和港府对立法会的组成有了更大影响,它将国安法的执行权力授予了特首,与香港现行司法机构进行了温和的剥离。
也就是说,在港府、立法会、司法机构三者之间,港府拥有了更大的权力,从此并不是一个完全平权的相互掣肘模式,这是一个制度的创新。我认为这更符合香港治理和发展的实际。
它将打造一个强有力的港府,一个强有力的特首,一个中央政府直属的有职有权的特区政府。香港,从此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这也就是特首神清气爽、意志坚定的深层原因。
我虽然是最早呼吁人大立法直接在香港生效,及时惩治港毒势力的人之一,但我确实没有想到这么深,连香港治理模式的紊乱一并解决,这么高妙,确实是我没有想到的。读者朋友们,祖国有高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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