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评:国家正式行动,香港废青的末日来了!
作者 :Hbu 2020-05-23 21:25:06 审稿人 : admin
长期以来,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处于“不设防”状态,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设置、力量配备、执法权力配置等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补齐这个“短板”已刻不容缓。
如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十分及时,十分必要。
这必将可以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筑牢“一国两制”的制度根基,促进香港的长治久安。
——央视快评
5月22日早上,许多新闻网站的头条几乎在同一时间刊登了同一条消息:全国人大,将直接就香港的国家安全问题实施立法。
在这次人大会议九项议程中,列第五项,书面说法是: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千呼万唤始出来:
香港问题,终于到彻底解决的时候了!废青们的末日,来了!
众所周知,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以修例风波为引爆点,在外部势力的干涉下,香港局势迅速陷入动荡之中。而冲在最前沿的废青们,更是制造出一系列人神共愤的事件:
7月21,暴徒冲击中央驻港机构,并将污秽之物泼向神圣庄严的国徽。
8月11日,部分暴徒在闹事过程中公然向警察投掷汽油弹。
8月14日,环球网记者付国豪在香港机场被暴徒非法囚禁,并遭到野蛮殴打。
8月30日,一名男性警员在警署对面的港铁葵芳站入口,遭遇三名黑人袭击,四根手指被活生生斩断。
11月12日,在马鞍山海柏花园往图书馆方向的天桥上,一位过路的大叔遭到多名黑衣人围攻。期间,一名暴徒向大叔淋泼易燃液体并点火,后者全身迅速燃起大火。
11月21日,一名休班警员在上水一带遭遇袭击,脸上被刀划出十字型伤口。
12月1日,数百名暴徒在梳士巴利道近帝国中心一带投掷多枚烟雾饼,造成公众恐慌,现场非常混乱及危险。
一切太出乎意料了!
没有人能想到,这些宛如中东地区日常的画面,竟然会在繁华的东方之珠香港上演,除了心痛,更多的就是愤怒。
为什么会这样?内因有很多,但直接原因有两点。
其一、事关国家安全且具备法律效应的第23条在香港迟迟没有立法: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之规定:
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即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
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港进行政治活动;
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然而,由于境外势力与反对派的勾结,这部本应香港回归几年内就该通过的立法,时至今日仍处于拖延状态。这就导致了在香港地区,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都算不上违法。在主权国所辖领土中,这种例子在全世界范围内,也算是绝无仅有的。
所以在去年的风波里,我们可以没有任何障碍的看到,一些具有美国官方背景甚至是情报机构的人员高调与废青勾结。
譬如8月8日晚,黄之锋一行人在金钟大酒店与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的政治部主管Julie Eadeh会面,这个女人精通英文、中文、阿拉伯文、法文和西班牙文,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颠覆专家”,十一年前缘起于北亚的最终波及到整个中东地区的风暴,就是她的杰作。
黄之锋一行人与Julie Eadeh会面
其二、决定法律结果的审判权长期被亲外势力所把持:2014年,港独成员曾健超在占中非法活动中向11名警务人员泼洒粪水和尿液,并暴力拘捕。忍无可忍的警察随即对其进行群殴,而这一幕很巧合的被摄像机拍了下来,成为警察暴力执法的“铁证”。
2015年香港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判决,7名参与殴打的警察被判监禁2年,而主动挑衅的曾健超仅获判监禁5个星期且获准用300元得到保释。
七警察事件后,香港司法层面的漏洞,开始被外界所广泛关注。
有人曾做过统计,在2016年新一届香港终审法院的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任命名单上,17位大法官仅有2人为中国香港籍,其余15名要么是外国国籍,要么是双重国籍。
由此所产生的问题非常严重:
严格意义上讲,警察只是国家或地区在执法过程中的工具,对社会和犯罪分子真正具有威慑力的是法院手里的审判权。香港地区审判权长期被外部势力所把持,其结果就是废青们在为非作歹时只用付出一点皮肉之苦,而不用担心遭到法律的制裁。
2019年9月3日,黄之锋因涉嫌在6月21日煽惑他人围攻警察总部被捕,当日提堂后即获得保释。五天后,他在香港国际机场出境时再被捕,但9日东区裁判法院以保释文件出错为由获准其继续保释。
这还不是最嚣张的:11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作出一项判决,裁定香港《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部分条款不符合香港基本法,致使有关条款无效。
受此影响,大批蒙面暴徒再次涌上街头,造成《禁止蒙面法》实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泛滥。
次日,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发表声明称:
高等法院原讼庭判决《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赋予行政长官在某些情况下制定有关规例的规定不符合基本法,并裁决《禁止蒙面规例》的主要内容不符合相称性标准,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
这句话背后蕴含着怎样的能量,稍微有点常识的人应该都清楚。
而今年的涉港决定草案,对这两个方面的漏洞进行了全方位的修补:日后任何人在香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均可以此进行审判!
具体内容大家可以上网搜索,戎评这里重点说两条:
第四条:
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在香港特区政府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机构和执行机制的同时,中央也有必要在香港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
你亲外势力不是要包庇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吗?
以后就难了,你做不好的事,大陆替你们做!别想再出现警察头天抓人,法院第二天就放的荒唐局面!
以前关于落实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是由香港自行推动,但这些年的情况也看到了,在各种阴暗势力的干涉下第23条立法一拖再拖。所以现在直接由全国人大立法,然后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而不需要通过香港立法会,特区只需在当地对该法进行公布并依法执行。
简言之,以后只要有不法分子想在香港搞危害国家安全的事,我们不仅能做到有法可依,更能做到有手可打!
草案消息一出,那些乱港势力果然坐不住了:
5月22日上午,乱港头目黎智英向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要求取消禁止他离开香港的命令,但遭到拒绝。
而由他创办的“壹传媒”,当日市值暴跌25%!
与此同时,美国总统特朗普气急败坏的表示,中国若在香港推行该法案,美国将作出强烈回应:
如果这发生了,我们会非常强力地回应!
今天,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外长也就该问题发表了所谓的联合声明。
对此,中国的态度只有一句话:中国内政,不容他国说三道四!
在香港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既是中央的决心,也是我们全体中国人民的意志。
作为共和国公民,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捍卫国家安全!
不论是在大陆抑或是港澳台地区!
一寸山河一寸血!
中国江山虽大,但没有一厘米是多余,我们绝不容许任何人把任何属于中国人的领土分裂出去。
一切牛鬼蛇神终会被扫入历史的粪坑;
一切祸国殃民的贼子终会被法律清算!
我坚信,美丽的东方之珠,必定会扫清阴霾,重新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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