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操场埋尸案家属谈放弃民事赔偿:找到父亲就好不要再折腾了_湖南操场埋尸案
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受害人邓世平家属申请工伤获认定。6月9日,邓世平女儿邓铃(化名)证实,已收到工亡、丧葬补助金88万元。邓铃称现在已放弃民事赔偿诉讼,“母亲劝我们放弃,因为她觉得我们做子女的太累了,既然找到父亲了也不要再折腾了”。


此前报道:
操场埋尸案最新进展:被害人工伤被认定,获补88万!家属放弃民事赔偿
6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操场埋尸案”受害人邓世平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处获悉,新晃侗族自治县人社局对邓世平家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予以认定,最近已经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共计88万元拨付到位。
此外,邓世平的儿子邓蓝冰称,全家人在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放弃民事赔偿,不仅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且也放弃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我们希望以放弃赔偿的方式,全力支持中央的扫黑除恶行动,同时为湖南各级司法机关从快、从重、从严的处理案件扫清一切障碍。”邓蓝冰说。
随着“操场埋尸案”进入尾声,该案也被写进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对此,周兆成称,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社会公平正义关切的积极回应,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给各级各地司法实践和社会普法提供的“法制样本”,它的指导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案情回顾
2003年1月22日,新晃一中教师邓世平和往常一样到学校工作,之后失踪。
2019年6月20日,新晃公安局发布消息称,在杜少平涉黑涉恶团伙案件侦查过程中,杜少平交代其于2003年1月将邓世平杀害,埋尸于新晃某中学操场内。消息发布的当日凌晨,警方在新晃一中操场内挖出一具尸骸,并送上级公安机关作司法鉴定,以确认死者身份。
2019年6月23日,湖南怀化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经DNA检验鉴定,确认新晃一中操场挖出的尸骸为2003年失踪人员邓世平。相关多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同时,新晃县纪委监委已对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11月26日,“操场埋尸案”彻底查清,主犯杜少平及其同伙罗光忠被依法逮捕;涉案的19名公职人员也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相应处分;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13名成员被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
2019年12月17日,怀化市鹤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杀人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罗光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8年不等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杜少平等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
2020年1月1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杜少平等人故意杀人案及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杜少平、罗光忠等8名被告人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核准对罗光忠的死缓判决,对杜少平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0年1月20日,遵照最高法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湖南省怀化市中级法院对“操场埋尸案”故意杀人罪犯杜少平依法执行死刑。4月3日,怀化市中级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宣判 方式对该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黄炳松、杨学文等9名上诉人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
延伸阅读:
新晃“操场埋尸案”划上句号!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二审维持原判
“元凶”杜少平被执行死刑2个多月后,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又有新进展。
今天,9名公职人员被驳回上诉,其中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维持15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至此,这一震惊全国的扫黑除恶大案划上句号,沉冤16年的邓世平终于可以瞑目了。
2001年12月,黄炳松的外甥杜少平承揽了新晃一中400米操场土建工程。新晃一中委派总务处邓世平、姚本英(病故)二人监督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因工程质量等问题与邓世平产生矛盾,对邓世平怀恨在心。
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伙同罗光忠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邓世平杀害,当晚二人将尸体掩埋于操场一土坑内,次日罗光忠指挥铲车将土坑填平。
去年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期间,此案大白于天下。今年1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怀化中院对“操场埋尸案”故意杀人罪犯杜少平依法执行死刑。
此案共涉及10名公职人员。去年12月30日,靖州法院一审对宣判:
对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原政委杨军、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均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对怀化市公安局原侦查员、法医邓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对新晃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洪波、新晃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陈守钿、原大队长曹日铨、原侦查员陈领、新晃一中原办公室主任杨荣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对怀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学文、新晃公安局原局长蒋爱国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一审宣判后,黄炳松、杨学文等9人不服,提出上诉。怀化中院经二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今年,怀化中院采用远程视频宣判方式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黄炳松、杨学文等9名上诉人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
按照此前通报,10名公职人员如何涉案的细节,也得到了披露。具体来说如下——
邓世平遇害后,2003年1月25日、2月11日,其妻及弟弟先后向新晃公安局报案。经蒋爱国安排,新晃公安局成立了以曹日铨为组长,陈守钿、陈领为组员的专案组,刘洪波组织、领导、参与案件办理。怀化市公安局邓水生参与案件查证、指导,杨学文对案件的查处予以指导。
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杜少平与其舅舅黄炳松找到杨军,为其包庇罪行,又伙同杨荣安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
杨军、黄炳松明知杜少平是杀害邓世平的凶手,相互勾结,共同故意包庇;邓水生、刘洪波、曹日铨、陈守钿、陈领等人明知杜少平有杀害邓世平的重大犯罪嫌疑,在办案过程中故意包庇,故意延迟对现场提取血迹的送检,未按上级要求对疑似埋尸的两个土坑深挖清查,对相关证据不及时勘验、送检、查证,向上级汇报时隐瞒重要证据和线索,将案件定性为失踪案,不予立案。
杨学文、蒋爱国在办案过程中接受黄炳松及他人安排的请吃后,玩忽职守,不认真落实上级要求,轻信邓水生、刘洪波等人的汇报,同意将邓世平被害案以失踪案处理,导致该案长期未被刑事立案侦查,杀害邓世平的凶手杜少平、罗光忠长达十六年未受追诉,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