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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命案嫌疑人,悲情有几分?

作者 :灯火未阑人散 2021-10-24 06:54:54 审稿人 : admin

来源:静思有我(ID:jingsiyouwo666)

今天我想来说一说福建莆田杀人案这件事儿。

这件事儿发生于十几天前的10月10日,那一天,这个杀人案的嫌疑人欧金中把邻居一家四代五口人,杀死两个,伤了三个。8天之后的10月18日,欧金中被警察找到了,但是他拒捕,然后自杀,然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在这个时间段里面舆论上沸沸扬扬,大家纷纷参与讨论,而我却一句话没说。

现在大家的兴奋点已经转移到别的事去了,这件事也慢慢的淡出了中国人的视野,我却又冒了出来,想要说两句。这是典型的马后炮。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老实向朋友们坦白:我是故意的!

我为什么要在大家都希望我说的时候不说话,在大家兴奋点已经转移的时候又冒出来非要说呢?原因有两个:

第1个:真相不明。朋友们有没有感觉到,今年以来出了几个热点事件,大家议论纷纷,可是事后来看,大家积极发表看法所依据的事实,却总是不断的反转,反转,最后把大家转的有点晕。

说实话,面对这种情况,我对于热点事件,简直就不敢发声。因为可能刚刚基于某一个事实把某个人痛骂了一顿,过两天却发现骂错了,因为事实不是那样的。

对于福建莆田杀人案,因为涉及到人命,说话更要慎重,所以我就一直等啊等,等啊等,等一个确凿的事实。

这是我迟迟不发声的第1个原因。

我的第2个原因是:需要安静

我的网名叫“静思有我”,取这个网名的内在含义是:安静地思考,有我一个。我在每期文章的开头和结尾都要强调这个意思,我在实际写文章的过程中也是在努力的这样做的(尽管很多时候做得不好,但我在努力)。

福建莆田杀人案出了之后,很多人义愤填膺,这是人的正常反应。但这也带来一个问题,人在特别激动的情况下,对事情的分析能力和对事实的掌控能力往往会下降。

所以面对福建莆田杀人案,我需要静一静,需要安静,需要让子弹飞一会儿,让事实真相飞一会儿,浮出水面。同时也让我自己的思想飞一会儿,安静下来,匀速前进,可能才能找到正确的方向。

毕竟2死3伤,再加上命案嫌疑人本人,就是3死3伤。实际上,在这个事情的过程当中,在过去几年欧金中跟三个邻居扯皮的过程当中,其中一个邻居的爷爷已经因此意外身亡。把这个老人加上,那就是4死3伤。

这么大的事情,我们必须要分析、思考、讨论,但也必须要慎重和负责任的分析、思考和讨论。

不能兴之所至,随口就来,情之所至,信口胡诌。更不能像有些自媒体人那样,迫不及待的发言,只为追求流量和关注。至于说的靠不靠谱,我感觉他没怎么在意。因为他总是发声很快,很早,很及时,很迫不及待,一副为民请命、替天行道的架势和腔调。但总是说话不怎么靠谱。事后发现他明明被打脸了,他也不删除他的文章。

如今,大家的情绪也渐渐平静下来了,有的人甚至已经在忘却了,而这件事情自10月19日以来也没有新的信息出来,我觉得事实基本可以确定了(当然我也不敢完全确定),那么,这时候,我来说两句。

我要特别说明的是,今天说这个事情所依据的所有事实都来源于三个渠道,一个渠道是警方的通报,一个渠道是人民网,一个渠道是中国新闻周刊,也就是说都是权威渠道。至于这一段时间以来,自媒体上、网上流行的各种各样的说法我一律不采纳,因为他们很可能不靠谱。

这段时间,舆论对莆田杀人案的嫌疑犯讨论的焦点可以归结成一个字:悲。悲哀的悲,悲情的悲。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蛮可怜,蛮造业,并在此基础上对他杀人的行为给予了一定程度的同情和理解。

那么,这个人是否很悲情呢?

依据我查阅我前面提到的三个渠道所提供的事实,我认为,这个人确实有悲情的一面。

说他悲情,最核心的事实就是,他2017年就办好了盖房子的手续,到2021年他杀人这5年当中,他的房子没盖起来。在这5年当中他确实也盖了一个铁皮棚子,作为一个临时的房屋。

我认为,不管怎么说,这都很悲情,都很悲哀,都让人心痛,都让人觉得不应该。

在此基础上,我想跟朋友们认真的分析一下,他的这个悲情度具体有多大。请注意,关键词是“具体”

这需要对他悲情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也是这一段时间舆论关注的焦点:

第1个因素,干部管没管?

具体意思是,他5年当中没有把房子盖起来,找了干部,干部管没管?找了很多部门上访,这些部门管没管?在媒体上发求救信息,相关人员管没管?说到底,他5年房子没盖起来,该管这个事儿的人,到底管没管?

这里要先捋清一个逻辑:

正常情况下,他是找村上干部,乃至镇上干部,所以我们要看看村上和镇上干部管没管。目前组织上正在调查是否存在不作为的情况。

其次,他到各个部门上访,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上访的信息,最终还是会反馈到镇上和村上,最终还是看村上和镇上的干部管没管。因为,除非特殊情况,通常不会是县市省的人成立专班直接去管这些事(请注意,我说的是在正常情况下,特殊情况除外)。

再次,他在媒体上求救,那么通过各种渠道对信息进行收集、处理,但最终还是要落实在村上和镇上的干部这个层级。

所以,探究这个问题核心是要看村上和镇上的干部管没管,尤其是村干部。

那么村干部管没管呢?

人民网的报道上说,村主任欧金森在受访时表示:村委会一直在介入,调解了好多次都没什么结果。

当然这是村干部自己说的话,我们需要对他保持一点怀疑。

那么我们看一看当事人,尤其是那个杀人嫌疑人欧金中的前妻欧女士怎么说的。她说:上级部门曾安排了人员来现场查看,要求镇上包村干部帮忙解决。

而这一次被杀的那一家人的家人欧女士是这么说的:关于两家的纠纷,她知道村里一直有组织协调。

看村干部管没管这些事,只听这些话还是不靠谱的,我认为有个重要的信息,应该算是靠谱的。

这个信息就是:欧金中同时跟三个邻居有房屋方面的纠纷,纠纷的面积从小到大分别是10平米,11平米和100平米左右,当然这都是大约数。为了表述和理解上的方便,我按照纠纷面积的大小,从小到大依次称之为第1个邻居、第2个邻居、第3个邻居。这一次被杀的那一家,是属于我这里所说的第1个邻居。

村干部曾经为欧金中与第1个邻居欧某发的纠纷提出了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内容是:欧金中一次性补偿欧某发2000元,或将道路南侧一块杂地归欧某发使用。

当然对于这个方案,村书记说双方不认可。其他的多名村干部说欧金中一方不认可。总之这个方案没有达成协议。

村干部还曾经为欧金中与第2个邻居欧某勇的纠纷提出来具体的解决方案,内容是对土地界限做出记号。而且双方同意了这个解决方案。

但是很遗憾,由于欧金中没有执行这个方案,导致纠纷没有解决。

我觉得,看村干部管没管,有这两个方案,说明村干部至少没有撒手不管。

当然,他们管的好不好,要另当别论。从事情结果上来说,出这么大事,结果肯定是不好的。所以对村干部管这个事的评价,肯定不可能有多高,但说村干部根本就没管,也是说不过去的。

舆论场说欧金中这个人很悲情,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的事没人管,所以我今天把这个问题作为第1个因素来说。

接下来,分析第2个因素:铁皮棚子。

网上流行一张照片,据说是欧金中一家6口,5年来就住在那样一个临时的铁皮棚子里面。有一些自媒体人,自然而然的引用起了杜甫的那个著名的诗《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以描述欧金中的凄惨和悲凉的境地。

事实如何呢?

欧金中的前妻欧女士说:5年来他们一家6口就挤在这个棚子里。

但欧金中的第1个邻居、也就是被害人的家属欧女士说:棚子根本就不是用来住人的,而是用来存放工具的。

这两个人的说法完全相反,看来没法相信其中的任何一个人。

而欧金中的亲友是这么说多:欧金中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一个老人。大女儿外嫁,二女儿迁出,小儿子上大学,平时主要是欧金中一个人生活在那个棚子里面,至于89岁的老人家的事,这个亲友不愿多说。

村书记欧阳鸾说,欧金中在另外一个镇叫笏石镇,买的有套房子,平时住在笏石镇那里。偶尔回来看一下棚子,89岁的老人家住在他哥哥家里,是三层半的房子。

看来,欧金中的亲友和村书记的说法是接近的:大体上他们不是一家6口挤在这个棚子里面挤了5年。这个棚子主要欧金中一个人隔三差五地过来看一下,也可能会住一阵子。

这样说来,欧金中的悲情程度,应该不像前一段时间有些网络媒体上说的那个程度。

这是对欧金中的悲情程度的第2个因素分析。

第3个要分析的因素是:房屋纠纷的是是非非。

欧金中和三个邻居有房屋纠纷,具体谁是谁非,目前没有得到很丰富的信息,所以很难说到底是欧金中有理还是邻居有理。但我们可以分析一下欧金中对于跟三个邻居的纠纷的处理方法。

我在这里关注处理方法,而没有太关注事情来龙去脉,一方面是因为没有很足够的信息,另一方面是因为农村的现状,很多事情都来龙去脉往往错综复杂,往往还是延续了几十年的是是非非。很多时候真的也很难说清楚谁是谁非。

这是农村的现状,我对这个判断是很自信的。

所以我认为,面对这样的问题,除了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以外,处理方法就很重要,好的处理方法能够较好的解决问题,不好的处理方法往往让问题久拖不决,甚至越拖越大,最后成为大事。

其实,何止是农村,我们生活当中任何一个人都面临这样的麻烦。很多事情,如果非要去追究谁是谁非的话,可能是困难的,有的时候其实可以考虑把是非稍微模糊一点(当然我不是说不要是非),然后去想用更好的方法去解决。

关于欧金中和三个邻居的房屋纠纷,我们一个一个的说。

跟第1个邻居,也就是跟被害人一家的纠纷:

其实在三个邻居的纠纷中,跟被害人一家的纠纷的面积是最小的,只有大约10平米。遗憾的是,却跟这一家发生了最大的事,两家合在一起,死了三个人,伤了三个人。

根据人民网报道村书记欧阳銮的说法,这一家的纠纷来源于欧金中在原有土地上建新房,但是他想建的房屋的地址和批准的地址有几十公分的移位,而正是这个移位,产生了大约10平米的纠纷。这个移位被镇上和村上叫停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产生这个纠纷的根源,欧金中似乎应该负有更多的责任。

但是由于欧金中的前妻对这个说法不太一致,所以我也选择不完全相信村书记的说法。但是也不能不重视村书记的这个说法。从一般的逻辑上分析,欧金中的前妻是当事人的直接关联人,说话的客观性是比不上村书记的。顺便补充说一句,欧金中的这个前妻,虽然跟欧金中离婚了,但是村民反映她经常回到家里帮忙。

我觉得最值得思考的还有一个信息就是,村干部曾经为欧金中和第1个邻居的房屋纠纷提出了解决方案,方案就是欧金中一次性补偿给对方2000块钱,或者把另外一块杂地给邻居使用。

我不好评判这个解决方案是否合理,但是我们是否可以换个角度来说,欧金中打算盖楼房,应该是准备了一些钱的,为了这一个纠纷,他是否选择给对方2000块钱,这个2000块钱相对于他准备盖房子的钱,应该不是大数字。所以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想,就算是吃点亏,也可以考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至于后来闹出三条人命加三个人受伤。

尤其是,欧金中同时跟三个邻居有矛盾,它的处境是相对比较被动的、困难的。那么能否考虑,把难度较小的矛盾先解决掉,这样让局面更加简化,从而推动事情一步一步的走向彻底解决。而不是跟三个邻居同时僵持在那里长达5年,彼此互不让步,最后酿成大祸。

但是很遗憾,根据村书记和其他多个村干部介绍,这个解决方案主要由于欧金中不同意而没有得到落实,从而没有解决掉这个矛盾。

这是关于欧金中和第1个邻居,也就是被害人一家的房屋纠纷分析。

接下来我们分析欧金中和第2个邻居的房屋纠纷。

跟第2个邻居的房屋纠纷,涉及面积11平米左右。

主要有两个值得一说的事儿:

一是,村干部调解让双方达成的协议对土地界限作出了记号,但是欧金中事后没有遵守协议。

一般来说,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应该有一定的合理性。更何况不管合理不合理,双方既然都同意了,就应该遵守执行,但是欧金中没有遵守协议导致矛盾没有解决。

二是,欧金中和第2个邻居在过去几年的扯皮当中,第2个邻居的爷爷在建房途中意外死亡,他的第2个邻居正为这事儿,在对他提起民事诉讼。

我在这里不想谈民事诉讼官司谁输谁赢,我只想说,为了11平米的地,双方又达成过协议,中间又让一个老人意外死亡,于情于理,能否退让一步,按照协议来解决事情呢?

那个老人虽然不是欧金中杀的,但是毕竟是因为房屋纠纷而死。看在老人的那条老命的份上,能不能退让一步呢?更何况此前经过村干部调解达成过协议?

这是关于欧金中和第2个邻居的房屋纠纷的分析。

接下来我们分析欧金中和第3个邻居的房屋纠纷。

跟第3个邻居的房屋纠纷,涉及面积100平米,是面积最大的,而且大还很多。

关于这个纠纷,我们要说一说它的起因。

欧金中本来不是这个村的人,20多年前,他的一个亲戚将一块地转让给他,于是他就到这个村里来住了。

转让给他地的这个亲戚是他的连襟。连襟,也就是欧金中的老婆的姐姐或妹妹的丈夫。生活中如果两个男人的老婆是俩姊妹,那么这两个男人的关系就是连襟。一块布剪成两半,就相当于是两个女人,俩姊妹分别嫁给两个男人,所以两个男人的关系就是连襟。

这个说法源于中国古代的“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的说法。

欧金中的连襟把一块地转让给欧金中,可是欧金中的连襟的弟弟从外面打工回来之后不同意,认为那块地里面有他的一部分,哥哥没有资格和权利送人。

这事儿是20多年前的事情了,在1995年,欧金中就和他的这个连襟的弟弟,也就是我今天文章里面称之为第3个邻居的人发生过矛盾,还动个手,还受过轻伤。

我想说的是,欧金中和他的这个第3个邻居的房屋纠纷,从一般的法律含义上来说,他的连襟把土地转让给他是一种赠与行为,而赠予行为要求赠予自己的财产(我们不能把别人的东西拿过来送人,就是这个意思),而这块地有一部分是属于他的这个连襟的弟弟的财产,哥哥是没有权利送人的。

当然,从法律上来说,欧金中的连襟的这个赠予行为是否无效,那还要考虑诸多的法律细节,这是一个很专业的事情。

但是我们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从一般意义的法律意义和人情世故上来看,欧金中是否应该考虑他这块地的来历的这个特殊情况,在和他的第3个邻居处理纠纷的时候,是否应该做适当的让步和妥协呢?

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值得思考和讨论。

好了,关于欧金中的悲情具体到了什么程度,所需要考虑的三个方面的因素都说完了。

总体来说,在欧金中和三个邻居的房屋纠纷当中,具体谁是谁非,我们作为旁人,由于掌握的信息有限,知识储备有限,很难做出很明确的界定。但是从一般的人情事理上来说,欧金中是否可以考虑多做一些妥协呢?

说到这里,我们自然会想起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

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叫张英的人,在朝廷是一个大官。有一天他收到一封家书,信中说老家的人因为三尺宅基地和邻居闹了矛盾,想用一下张英的影响力疏通关系,赢得这三尺宅基地。

张英读完信以后,坦然一笑,提笔回信,并赋诗一首,这首诗是: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家人看完信之后,就不再跟邻居争了,还主动让出来了三尺宅基地。邻居看到对方这么大度,也主动让出了三尺地基。这样一来,就空出了6尺地。后来这个地方就叫六尺巷。

这个叫六尺巷的地方,现在还在,在安徽省桐城市西南角,全长100米,宽2米,巷道两端立的有牌坊,牌坊上刻着“礼让”二字。

我今天想说的核心意思已经出来了,再也没有比张英的那一首诗更恰当了,我们再复习一下: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当然,礼让不是某一个人或者某一方面的人的单方面责任,今天我只能分析欧金中在这件事情当中可以考虑妥协的地方,因为他是这个事件当中大家最关注的人,事实上他的三个邻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只是今天的文章时间已经太长了,我不能再说这个话题了。

不过,我还想补充两层意思:

第1层意思,我们一般认为,礼让是一个道德问题,这种理解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可是我作为一个财经人,经常喜欢用财经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财经的思维方式的核心体现就是算账,当然这个算账不一定是算经济账,可能还要算各方面的账。

对于欧金中来说,如果他能够在跟三个邻居的房屋纠纷当中能够退让一些,礼让一些,妥协一些,或者说叫吃点亏,那么可能就会避免悲剧的发生,他自己也不会付出生命,他的房子可能也盖起来了,而且他也不会伤害别人的生命。

具体到这个事件当中的账,是这样的:

欧金中给第1个邻居2000块钱,给第2个邻居按照划定的地界来谋划房子,跟第3个邻居做适当的妥协,就能换回来4条人命和3个受伤的人的健康,还能换来自己的房子。这4条人命是,被他杀掉的两条人命,他自己一条命,还有前两年他跟第2个邻居闹纠纷的时候意外死亡的、那个邻居的爷爷。

这个账,怎么算,都是划得来的啊?

我在我的读书会的几本书当中,多次提出过这样一个观点:财经并不仅仅是一堆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一个思维方式,所以在我的理念当中,不管你是否投资理财,学习一下财经,掌握一定的财经思维方式,能够有利于谋划生活的方方面面。

就好比我们学习数学,很多数学题我们都不会做了,但是数学的思维方式会跟随我们一辈子。就像我们学习几何,很多几何题目我们都不会做了,但是几何带给我们的空间感,会跟随我们一辈子,让我们一辈子都在用。

尤其是当我们从道德的角度去跟别人讲礼让的时候,难免有人抵触,甚至有人会说:我不想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你别跟我讲这些大道理。话说到这份上,就很难再说下去了。但是如果我们用财经的视角,站在一个自私的角度,去算算账,可能会发现,礼让其实是一件很划得来的事情,甚至我们可以说,礼让其实是一件能够占到便宜的事情。

从这个角度去劝说人们多礼让,虽然更多地承认了人的自私,但却能让更多的人接受礼让这个高尚的理念。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妙,你越是坦然面对“自私”这样的负面主题,你越是能够得到“礼让”这样的正面收获。

这是我想补充的第1层意思。

我想补充的第2层意思是:

莆田命案发生以后,很多人群情激奋,我想这一方面是因为事件本身引发的情绪波动,另一方面也是有很多人希望以后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怎么样才能够让这样的悲剧以后不再发生?

我想自然是多方面的:

比如,要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让村干部在化解矛盾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比如,应该加强法制建设,当扯皮扯不清楚的时候,最后要以法律的判定为准。不管法律的裁定合不合你的心意,我们都应该遵从法律。

再比如,应该有契约精神,签订过的协议,就应该遵守。

......等等等等吧。

那么,还有呢?

我想,我今天提到的礼让的道德观念,或者叫会算账的财经观念,是不是也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呢?

如果这个方法能算是一个方法,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用多种途径去宣传这种理念呢?

也包括我们共同地去想一想,到底有哪些好办法,能让人们更快、更好、更多地,接受和拥有这种理念?

这也许是莆田命案发生之后,我们这些关注这件事情的人,接下来应该做的事吧!

这,是我今天做这期文章最后的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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