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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平:《人性的深渊》

作者 :零崎曲识 2021-10-27 20:16:02 审稿人 : admin

  前言:人性堕落和道德滑坡的行为得到合法化之后,并不会就此满足和停止,只会继续向更深的深渊滑落,直至无间地狱。——在平局看来,纯自由主义是深渊,你一直往那边开就会坠崖,而纯保守主义是绝壁,你一直往那边开就会撞山。

  最近有很多评论李某迪嫖娼事件的讨论都没有深入问题的核心本质。无论是主张卖淫合法化的,还是主张严肃处罚的人,都只是在讨论表象,而真正深刻的问题,则没有触及。要讨论这个问题,会深入到社会管理学、法学以及哲学层面的最深处。

  在欧洲有一波女权主义者力主严禁卖淫,因为她们认为这是男性对女性的性压迫和性剥削。怎么样,听起来似乎这主张没啥毛病吧。可问题是,另外一波女权主义者却和她们打起来了,因为这一波女权主义者认为,性器官长在女人自己身上,女人100%的权力决定如何处置和使用它们。——怎么样,这个主张听起来是不是也没什么毛病?但两个主张,完全对立。

  所以,卖淫嫖娼是否合法化的问题,不要说专家学者总是吵个不停,就连女权主义者自己也吵个没完,彼此对立。

  而在网络公知舆论场,卖淫嫖娼这件事是否应该合法化从来也都是没有定论的。假设有一个反美爱国的人士因为嫖娼被抓,那么网络公知一定会大批特批,从道德到法律的角度全方位无死角地批判,甚至会高呼刑事处理、直接让其全面社死。而假设一个崇美媚日的人因为嫖娼被抓,则公知就会开始大呼特呼尊重隐私,个人私德无关大雅,甚至直接大声呼吁卖淫嫖娼合法化。

  比如薛蛮子嫖娼的时候,公知就大声疾呼合法化,而某强东被美国人搞仙人跳的时候,公知就大批特批,恨不得将其社死、枪决而后快。某官员要是连续换七八个女朋友出事了,公知就会痛斥中国体制,认为整个社会烂透了,仿佛化身道德圣人。而某富豪要是连续换七八个女朋友还欠银行很多钱,公知则会无比包容地认为这是人生赢家、高端配置、国民丈夫,仿佛道德又一钱不值了。

  所以你看,在被公知把控的网络舆论场,没有什么对错之分,一切都是党同伐异的双标倾轧罢了。所以卖淫嫖娼是否合法化的问题,在公知眼里从来就不是个问题,主要是看谁在嫖。

  那么,卖淫嫖娼到底是不是应该合法化呢?合法化之后又会产生什么后果呢?是否部分发达国家卖淫合法化之后,就有效地缓解了社会问题呢?在这里,我们主要来思考一下身体处置权归属这个问题。

  从最为根本的社会基础来看,人没有对自身身体的绝对处置权。这是一条最为基本最为根本最为原始也最为有效的社会法则底层代码。如果没有这一个根本性的原则,整个人类社会的秩序就会面临巨大的动摇和崩坏。

  是的,从法律层面来说,个人对自己的身体是没有绝对处置权的!古今中外,无不如此。比如你把自己给杀了,其实你是犯下了故意杀人罪的,只是作为元凶的你已经死了,所以法律被迫放弃对你的制裁而已,但你从法律层面上依然是一个杀人犯。在宗教上,也有自杀者不能上天堂的说法。从人类社会乃至宗教哲学的各个层面,人都是无权处决自己的。

  人不仅不能处决自己,人对自身器官也没有绝对处置权。比如你缺钱,但你也不能把器官摘下来卖给别人。按照自由派女权主义者的理论,性器官长在自己身上,自己想怎么用都行。但在平局看来,这种说法其实是不成立的。肾

脏也长在自己身上,如果按照自由派女权者的理论,自己的器官想怎么用都行,那是不是卖肾也合法?如果卖肾合法,那是不是说卖心肝肺也合法?所以出卖性器官和卖肾卖肝的本质其实是一样的,都是人非法处置自身器官。

  一旦人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器官,请问普通人还有活路吗?资本家无限换器官,普通人苟延残喘痛不欲生的场面,就是一个并不太难预判的恐怖未来。

  没错,平局是反对卖淫嫖娼合法化的。这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更涉及到人类社会管理和法律秩序最根本的问题。

  那么欧洲美国很多地方或州都是卖淫合法化,很多专家也从性犯罪下降来论证了卖淫嫖娼合法化之后的好处,那这些是否是国外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先进经验”呢?

  卖淫嫖娼合法化之后是否会导致性犯罪率下降这个问题,我没有看到权威数据,所以暂时不予置评。但平局想提醒大家,韩国也是有红灯区的,卖淫嫖娼合法化产业化很发

达。可大家是否还记得“N号房”案件?数万女性被害,很多甚至是未成年。笔者再提醒大家,是否还记得那些被性虐致死的韩国知名女明星?卖淫嫖娼合法化真的解决性犯罪问题了吗?欧洲某神父被爆性侵超千人,美国儿童色情屡禁不绝。

  更重要的是,大家有没有发现?在这些卖淫嫖娼合法化的国家和地区,往往也是吸毒合法化的地区。——因此最核心的关键是:人性堕落和道德滑坡的行为得到合法化之后,并不会就此满足和停止,只会继续向更深的深渊滑落,直至无间地狱。

  你让普通的卖淫嫖娼合法化了,他就会去寻求不正常的性刺激。什么N号房、娈童、性变态;你让他摇头丸合法化了,他就会去寻求吸食大麻和冰毒;最后你就只能继续让N号房、娈童、性变态、大麻和冰毒也合法化。而到那时,他可能就要追求性虐杀、乱伦刺激以及杀人合法化了。这并非是某种危言耸听的推断而是正在发生的现实。

  续卖淫合法化之后,美国欧洲很多地方都开始了大麻合法化、冰毒合法化、甚至追求非常规性刺激为主的P站等色情网站也开始大行其道并合法化运作起来。人性的堕落是一个深渊,而这个深渊却没有崖底。

  当然,人性是复杂的。卖淫嫖娼虽然在我国是不合法的,但却也只是违法但不犯罪。从本质上来说,只不过是治安案件,是非刑事犯罪行为,通常是予以一定数额的罚款以及批评教育为主,个别严重的情况或惯犯也只不过是治安拘留一两周,只有组织卖淫的犯罪团伙才会被量刑。因此,也可以说我国也是存在大量卖淫嫖娼现象的,毕竟性是根本需求,是人性,彻底禁绝也是不行的。

  如果说卖淫嫖娼被定性为刑事犯罪,那才是有点过了,世界上当然也有把卖淫嫖娼定性为刑事犯罪的国家,而那些国家往往都社会活力不佳、创新能力较低、甚至被极端宗教和极端保守主义者压迫。

  因此在周小平看来,人性就像是一条悬崖公路,纯自由主义是深渊,你一直往那边开就会坠崖,而纯保守主义是绝壁,你一直往那边开就会撞山。因此这就需要社会管理者对人性和社会治理有着深刻的见解。有人说中国扫黄几十年,卖淫嫖娼现象从未禁绝反而还逐渐升高,然后他就得出禁止卖淫嫖娼其实毫无意义的结论。但其实扫黄的目的从来就不是禁绝这个现象本身,而是让社会道德和人性始终被约束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现在的情况就是,在中国你的确可以选择去嫖,但你在实施这个行为的时候也必然会知道这是不道德的,是有风险的,是有可能被抓的,甚至是会很丢人的,你会忐忑会犹豫。——这就是扫黄的目的,我们要让违法者心有畏惧,要让不道德者心生愧疚。而如果有一天我们不扫黄了,人们随便玩了,可以毫无廉耻,甚至可以成为沾沾自喜的谈资时,那距离整个社会道德和人性向更深深渊滑落的节点恐怕就更近了。

  社会的道德水平和人性约束程度往往决定着我们的社会运转良好程度,也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幸福指数。得到和付出往往是成正比的,幸福和自律往往也是成正比的。那些高呼卖淫嫖娼合法化的人,包括某个从美国回来鼓吹性乱才是真自由的老妇,都应该仔细想想,你们自己是否可以让你们的女儿和老婆以及老妈优先践行你们的理论。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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